邢台剧场
位于邢台西门,原卧牛雕塑东北侧70米处,坐北朝南。邢台剧场始建于1956,它是由原来在南关河里的“和平戏院”延续迁建起来的。当时筹建施工的是邢合市商业局服务公司,剧场建成后归商业局领导,1958年交文化部门使用至今。
1963年、1966年该剧场曾两次复修扩建。1979年又建三层门面大楼,增添了电影设备,从此开始了放映电影业务。场内有座位1300余个,并设有化妆室、休息室、演员宿舍、饭厅、锅 炉房等设施,全场占地面积2074平方米。
建场以来,曾接待过京剧著名艺术大师梅兰芳,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谭富英、张君秋、李多奎、李和曾等。此外还有国家、省、地、市、县不同剧种、不同流派的著名演员来场演出,对活跃我市人民文化生 活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1962年,此剧场曾荣获“红旗剧场”称号,1983年被评为省双优服务先进单位和地、市先进剧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