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担”又叫“担挑儿”,这是农村话。如果用普通话来说是“连襟”,据辞海通行本上解释是:妻子的妹妹(姐姐)的丈夫。用英文来表达为“brother in law"也即法律上的兄弟。
最早使用“连襟”字眼的是杜甫,他在《送李十五丈别》中写道:“孤陋忝未亲,等级
敢比肩,人生意气合,相与襟袂连”襟是衣襟,袂是衣袖,用以形容彼此关系像衣服的襟与袖一样密切。他写给的是一个和他意气相投的老丈,当时并不是指现在这个意思。宋代的洪迈第一次把这种兄弟关系表达为“连襟”,他在给妻子的姐夫写信时,用到了“襟袂相连”,至此以后人们将这种关系直接简化为“连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