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实行省以下垂直行政执法机关,现有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4人,领导职数5人。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监督实施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2)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督工作。
(3)依法组织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处;根据授权,组织协调开展全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处;根据授权,组织协调开展全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依法对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查处制售假劣药品行为。
(5)贯彻实施药品流通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初审药品零售企业资格。
(6)贯彻执行国家医疗器械管理法规、规章,依法对医疗器械的研究、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其违法行为。
(7)承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