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接待处成立于1988年,现为市政府直属单位,正县级建制.根据市编制委员会文件精神,市接待处主要承担以下职能:
(一)负责五大机关地、市级以上来宾的接待服务工作。
(二)协助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做好其上级和外省市对口部门来我市进行公务活动人员的接待工作。
(三)协助并参加由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大型活动的接待工作。
(四)协助市有关部门做好需要市五大班子领导参加的外宾、华侨、港、澳、台客商及部分友好社团的接待工作。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市领导赴外省、市考察、学习
访问的联络工作。
(六)负责市五大班子接待费用的财务管理工作。
(七)承办市领导较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