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江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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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江同志

李立江,男,汉族,1955年2月生,河南博爱人,1972年6月参加工作,1981年1月入党,大学文化程度。

1972.06——1977.07,博爱县清化公社办公室干事;

1977.07——1981.11,博爱县高庙公社办公室干事、副主任、革委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1981.11——1982.05,博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1982.05——1982.09,中共博爱县高庙公社委员会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1982.09——1984.07,在河南农学院农学专业干部专修科学习;

1984.07——1986.03,博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1986.03——1989.12,博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1989.12——1992.12,博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期间:1989.01——1990.12在河南农业大学本科班农学专业函授学习);

1992.12——1994.03,焦作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1994.03——1996.04,中共沁阳市委副书记、沁阳市人民政府市长;

1996.04——1999.03,中共沁阳市委书记;

1999.03——2001.03,焦作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2001.03——2002.07,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2.07——,中共三门峡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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