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哈德·根岑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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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哈德·根岑(Gerhard Karl Erich Gentzen)(1909年11月24日 – 1945年8月4日)是德国的数学家和逻辑学家。

生于德国的Greifswald,由于效力纳粹而被逮捕之后,饿死于布拉格附近的战俘营中。

他在1929年到1933年期间是 Hermann Weyl 在哥廷根大学的学生之一。他的主要工作是数学基础中的证明论,特别是自然演绎和相继式演算。他的切消定理是证明论语义的基石,《逻辑演绎研究》中的某些哲学评论和维特根斯坦的格言"意义是使用"一起建立了推论角色语义的基础。

哲学思想与逻辑理论

① 在1934年所作并在1935年发表的就职演说论文《关于逻辑推论的研究中》,提出了第一个自然演绎系统N,该系统共有十二条用图式表达的关于逻辑联结词和量词引进、消去的推理规则。

② 提出了和N相关的L系统,并证明:L系统中的任一证明,都可变为一个相应的范式,这种范式需要一种称之为“切割”的运算。这就是他所谓的“主定理”。认为,虽“断”的运算在表明L与N系统等价时是决定性的,但他能在L系统的任何证明中删去。“主定理”使正确公式的证明结构简单化,产生了L系统部分命题的判定程序,这一理论大大推进了自足演算中证明的确立。

③ 进一步把“主定理”用于算术系统的一致性证明。1936年证明借助超穷归纳法,可以证明自然数算术形式系统的一致性。其后几年,与其他人又给出了别的证明。他的研究成果代表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证明论的最高成就。

主要著作还有:《层次逻辑的无矛盾性》(1936)、《纯数论的无矛盾性》(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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