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主体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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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主体的概念经济法主体亦称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法享受权利(权力)和承担义务的社会实体。

也有版本称经济法主体事实上应该包括两层意思,即:一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也就是由经济法部门所规定和保障的权(力)利义务关系的参加者,是指在经济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等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一定的权(力)利、承担一定的义务的当事人。二、是指根据经济法的主体制度成立的主体,如根据国有企业法和公司法成立的国有企业或国有公司,直接依法成立的中国人民银行等。

潘静成主编《经济法》第三版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0-09178-5 总书第二页

经济法主体的特征(1)经济法主体外延的宽泛性。

(2)经济法主体行为的特定性。

(3)经济法主体之间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经济法主体在法律形态和组织形式上的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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