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市残联(2006)84号
各县、区(市)残联
为进一步落实遵府发(2006)21号《遵义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和“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提高残疾人社区(村)康复服务的水平。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决定开展残疾人社区(村)康复示范点活动,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促进残疾人社区(村)康复工作的发展,推动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实现。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残疾人社区(村)康复示范点为期5年,2006年至2010年,5年共抓200个点。每年至少明确40个社区(村)为示范点,2006年县、区(市)已达标的社区(村),达标一个递增一个,未达标的2007年继续创建。
二、市残联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副主任冯远模抓日常工作。
三、根据、各县、区(市)申报的残疾人社区(村)康复示范点情况,市残联进行审定后公布。
四、各县、区(市)残联要严格按照《遵义市残疾人社区(村)康复示范点工作流程表》逐项开展工作。每年9月由县、区(市)残联自查后书面报告会同验收资料原件或复印件上报市残联进行检查验收,达到验收标准授予“遵义市残疾人社区(村)康复工作示范点”荣誉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此项工作作为年终目标考核评分依据。
请各县、区(市)残联认真组织实施遵义市残疾人社区(村)康复示范点工作。
附件:1、遵义市残疾人社区(村)康复示范点工作流程表。
2、2007年遵义市残疾人社区(村)康复示范点名单。
3、2007年遵义市残疾人社区(村)康复示范点考评验收表。
遵义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00六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一:
2007年度遵义市残疾人社区(村)
康复示范点工作流程表
序号
工 作 内 容
完成时间
得分
1
镇(街道)将示范点工作纳入总体安排,机构人员落实。
3.15
5
2
社区残协工作职责制度上墙,康复工作内容上墙。
3.15
5
3
社区(村)聘有残疾人专门委员,报酬落实。有方便残疾人的联系卡。
3.15
5
4
残疾人需求底数情况清楚,花名册规范,档案、表、卡齐全。
3.15
5
5
残疾人康复需求筛查率不低于90%。查花名册。
3.15
5
6
有服务卡到残疾人家庭,即医疗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内容。
5.30
15
7
镇(街道)按示范点覆盖人口每人不少于0.50元安排工作经费。
7.30
5
8
社区(村)卫生机构指导残疾人康复、预防残疾、普及康复知识,咨询转介等,记录清楚。
9.30
5
9
医疗康复:对肢体残疾人进行运动功能、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进行训练,指导精神病患者合理用药,帮助参与社区共建共享活动。组织示范点内盲人开展定向行走训练。登记详实,要提供图片。
9.30
10
10
教育康复:帮助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对特困的进行资助。提供花名册。
9.30
5
11
职业康复:残疾人的从业情况清楚,对有就业需求的进行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培训名册。
9.30
5
12
社会康复:残疾人权益得到保护,参与“四在农家”、“四民社区”共建共享情况记录。
9.30
5
13
残疾人服务率达90%。有档案,抽查、走访后进行测算。
9.30
5
14
残疾人及其亲友对康复服务满意率不低90%。走访抽查。
9.30
5
15
各县、区(市)于9月30日前进行自查评估。报告市残联组织验收。
9.30
5
16
工作有创新,得到中、省残联肯定的加分。
9.30
10
附件二
2007年遵义市残疾人社区(村)
康复示范点名单
红花岗区(7个)
万里路街道办:养鱼池社区 中华路街道办:凤朝门社区
南门关街道办:南舟社区 延安路街道办:雷台山社区
北京路街道办;春天堡社区 舟水桥街道办:凉厅社区
巷口镇:街道社区
汇川区(4个)
大连路街道办:长沙路社区 大连路街道办:大山社区
上海路街道办:宁波路社区 上海路街道办:奥门路社区
赤水市(2个)
赤水市市中街道办:太平社区 长沙镇:黔和社区
仁怀市(3个)
茅台镇:河滨社区 中枢街道办:鹿鸣社区
中枢街道办:陵园社区
遵义县(5个)
虾子镇:米兰社区 龙坑镇:王武桩村
乌江镇:老君关村 团溪镇:农庄村
桐梓镇(6个)
楚米镇:三座社区 娄山关镇:武胜社区
娄山关镇:虎峰社区 燎原镇:大关社区
高桥镇:高桥社区 娄山关镇:西流水社区
绥阳县(2个)
洋川镇:红五社区 洋川镇:西街社区
湄潭县(2个)
湄江镇:七星社区 湄江镇:茶城社区
凤冈县(2个)
龙泉镇;龙井社区 琊川镇:街道社区
余庆县(4个)
松烟镇:松烟社区 龙溪镇:龙溪社区
构皮滩镇:太平社区 白泥镇:梓桐社区
道真自治县(2个)
大矸镇:文家坝村 上坝乡:“八一”村
务川自治县(2个)
都濡镇:东门社区 丰乐镇:丰乐村
正安县(2个)
土平镇:明星村 凤仪镇:桃园社区
习水县(2个)
东皇镇:矿中路社区 良村镇:吼滩村
附件三
2007年遵义市残疾人社区(村)康复示范点考评验收表
本表上报时间:
单位: 县、区(市) 镇(乡、街道) 社区(村) 人口总数: 残疾人数: %
序号
工 作 内 容
时间要求
分值
完成时间
完成内容
市残联
评分
1
镇(街道)将示范点工作纳入总体安排,机构人员落实。
3.15
5
2
社区残协工作职责制度上墙,康复工作内容上墙。
3.15
5
3
社区(村)聘有残疾人专门委员,报酬落实。有方便残疾人的联系卡。
3.15
5
4
残疾人需求底数情况清楚,花名册规范,档案、表、卡齐全。
3.15
5
5
残疾人康复需求筛查率不低于90%。查花名册。
3.15
5
6
有服务卡到残疾人家庭,即医疗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内容。
5.30
15
7
镇(街道)按示范点覆盖人口每人不少于0.50元安排工作经费。
7.30
5
8
社区(村)卫生机构指导残疾人康复、预防残疾、普及康复知识,咨询转介等,记录清楚。
9.30
5
9
医疗康复:对肢体残疾人进行运动功能、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进行训练,指导精神病患者合理用药,帮助参与社区共建共享活动。组织示范点内盲人开展定向行走训练。登记详实,要提供图片。
9.30
10
10
教育康复:帮助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对特困的进行资助。提供花名册。
9.30
5
11
职业康复:残疾人的从业情况清楚,对有就业需求的进行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培训名册。
9.30
5
12
社会康复:残疾人权益得到保护,参与“四在农家”、“四民社区”共建共享情况记录。
9.30
5
13
残疾人服务率达90%。有档案,抽查、走访后进行测算。
9.30
5
14
残疾人及其亲友对康复服务满意率不低90%。走访抽查。
9.30
5
15
各县、区(市)于9月30日前进行自查评估。报告市残联组织验收。
9.30
5
16
工作有创新,得到中、省残联肯定的加分。
9.3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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