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省残联《关于做好北京残奥会期间宣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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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市残通〔2008〕58号

各县、区(市)残联:

现将省残联《关于做好北京残奥会期间宣传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在残奥会结束后,及时将当地新闻媒体在残奥会期间的宣传资料报市残联,以便汇总报省残联。

附件:省残联《关于做好北京残奥会期间宣传工作的通知》。

遵义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文件

黔残宣文[2008]16号

关于做好北京残奥会期间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残联:

第十三届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将于9月6至17日在北京隆重举行。举办本届残奥会是国家的盛事、民族的盛事,将有力地推动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重要作用。各级残联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办好2008年北京残奥会”的要求,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残奥会期间宣传工作。根据中国残联《关于做好残奥会期间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残联要积极主动与当地党委宣传部门沟通,及时掌握残奥会宣传动态和有关要求,在宣传部门指导协调下,配合做好残奥会期间的宣传工作。

二、与当地新闻单位加强联系,及时刊登播出残奥会和残疾人事业的新闻报道和重点文章;组织撰写反映本地残疾人体育事业和优秀残疾人运动员事迹的新闻稿件,在新闻媒体上刊载,大力营造举办残奥会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省残联将在省新闻媒体上刊播反映我省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成绩和我省参加北京残奥会的运动员陈忠兰事迹的新闻稿件,以举办北京残奥会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推进我省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

四、以公益广告、专版、专栏、展览、横幅、黑板报等方式,组织开展宣传残疾人事业和残疾人体育工作的热潮。

五、各地要收集整理当地新闻媒体在残奥会期间的宣传资料,残奥会结束后报省残联宣文部。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二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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