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市残联(2007)20号
各县、区(市)残联:
根据黔残联(2007)17号通知要求,按照《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十一五”实施方案》精神和2007年遵义市下达各县、区(市)的残疾人康复任务。经研究决定,现将我市2007年度长江普及型假肢、普及型矫形器装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假肢装配:
1、时间:2007年5月10日至6月30日。
2、地点:桐梓县残联假肢装配站。
3、装配对象及要求:
(1)、在自愿的基础上,贫困残疾人作为受助的主要对象。
(2)、壳式小腿假肢的残肢要求:适合膝关节下长度15—20公分。过长、过短或畸形以及弯曲挛缩关节不适合安装。
(3)、普及型骨骼式小腿假肢的残肢要求:适合膝关节下长度10—20公分。
(4)、普及型大腿假肢的残肢要求:适合测量由坐骨关节为起点长度18—25公分。
4、收费标准:假肢装配费用原则上自负。贫困残疾人由各县、区(市)残联在开展的“五个一”康复工程捐款中资助。
(1)、壳式小腿装配假肢1例(肢)为420元。
(2)、骨骼式小腿装配假肢1例(肢)600元。
(3)、大腿假肢装配1例(肢)900元。
5、食宿:凡到桐梓县残联假肢站装配假肢的残疾人及亲属,车船费、食宿费自理。食宿费每人每天20元,由桐梓县残联统一安排。残联干部护送病员到桐梓县的差旅费,按标准回单位报销。
6、要求:
按照安排的时间表,各县、区(市)残联应派专人将需装配假肢的残疾人送桐梓县残联假肢装配站,并将费用统一交假肢站;假肢站开出国家认可的有效发票。
联系人:桐梓县残联 杨道文
陈明锦
二、矫形器装配:
1、时间:2007年5月10日至2007年7月10日。
2、地点: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省残联一楼)。
3、装配对象:在自愿的基础上,贫困残疾人作为受助的主要对象。
4、收费标准:原则上自付,贫困残疾人由各县、区(市)残联在开展的“五个一”康复工程捐款中资助。矫形器每例收费600元,项目外或其他特殊假肢、矫形器视残肢条件或使用材料另行规定。
5、交通食宿: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食宿每人每天25元)。
6、要求:各县、区(市)残联按时间安排与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联系,并派专人将需装配矫形器的残疾人送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省残联一楼)。
附:1、遵义市2007年度各县、区(市)假肢装配任务和时间安排表。
2、遵义市2007年度各县、区(市)矫形器装配任务和时间安排表。
遵义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00七年四月五日
遵义市2007年度各县、区(市)
假肢装配任务和时间安排表
县、区(市)
任务(例)
大腿
任务(例)
小腿
时 间 安 排
汇 川 区
2
2
5月10日—20日
红花岗区
3
3
5月10日—20日
绥 阳 县
2
2
5月10日—20日
遵 义 县
6
6
5月21日—31日
余 庆 县
1
1
5月21日—31日
赤 水 县
1
1
5月21日—31日
湄 潭 县
2
2
6月1日—10日
凤 冈 县
2
2
6月1日—10日
务 川 县
3
3
6月1日—10日
正 安 县
3
3
6月11日—20日
道 真 县
2
2
6月11日—20日
习 水 市
3
3
6月11日—20日
仁 怀 市
3
3
6月21日—30日
桐 梓 县
3
3
6月21日—30日
合 计
36
36
遵义市2007年度各县、区(市)
矫形器装配任务和时间安排表
5月10日至7月10日
县、区(市)
任 务
红花岗区
2
汇川区
2
仁怀市
2
赤水市
2
遵义县
4
桐梓县
2
习水县
2
湄潭县
2
凤冈县
2
余庆县
2
绥阳县
2
正安县
2
道真县
2
务川县
2
合 计
3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