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物简介雷建新,男,汉族,1963年7月生,陕西大荔人,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西北政法学院研究生班法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现任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主要简历1982.09——1986.07,武汉大学法律专业学生;
1986.07——1995.04,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
1995.04——2000.08,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正科级);
2000.08——2004.02,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其间:2001.07—2002.07挂职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院长助理);
2004.02——2005.04,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副局长(正处级);
2005.04——2005.06,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正处级);
2005.06——2008.04,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其间:2002.09—2005.07参加西北政法学院研究生班法律专业学习);
2008.04——2009.12,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2009.12——2010.07,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2010.07——,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