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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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27日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卢超同志所作的《关于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办理工作。在办理过程中,县政府领导亲自审查阅批,加强与代表联系沟通,完善督办制度,以对县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和安排落实建议的办理工作,办理方法灵活多样,督办措施有力,使代表建议办结率达97.86%,与2006年相比,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办结率和满意率都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办理代表建议的认识,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代表建议办理的制度,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三、进一步加大代表建议办理的督办力度,严把质量关,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时效性。县人民政府督查室要落实专人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

四、对重点建议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督促落实。对散养的犬,要限期捕杀;对网吧的管理要加强,严禁未成年人进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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