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2005年夏季粮油生产工作,提高夏季粮油生产科技含量,推动农业结构进一步调整,促进粮油双丰收,实现 12.8 万吨粮油产量的奋斗目标。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特制定2005年夏季粮油生产考核奖励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结合评分标准任务目标以县计划局下达计划数为准。“良种、面积、产量”等以县农办、农业局、统计局等单位部门检查认定数为依据。“秋种工作、产量”分别按85分和15分进行量化评分。
(一) 秋种工作
良种推广、技术推广、结构调整、基地建设等项占85分,具体评分标准为:
1、良种推广(10分)
①优质油菜杂交良种推广(6分) 。完成优质杂交油菜良种推广任务计6分,完不成任务的按比例计分,其中完成“渝黄一号”良种引进推广任务计3分,完不成任务按比例计分。
②小麦良种推广(2分) 。小麦良种推广率达95%以上计满分,未达到95%的按比例计分。
(3)脱毒洋芋推广及免耕洋芋 (2分)。完成下达脱毒洋芋推广任务计2分。完不成任务按比例计分。
2、技术推广(25分)
(1)油菜育苗移栽(9分)。达到油菜育苗移栽100%规范化的计满分,达不到100%的按比例计分。
② 油菜免耕栽培(4分)。完成油菜免耕栽培任务的计满分,完不成任务的按比例计分。
(3)小麦规范种植(4分)。达到种植规范100%的计满分,达不到100%的按比例计分。
④旱地宽厢宽带种植(4分)。完成喜地宽厢宽带种植任务的计满分,完不成任务的按比例计分。
(5)层层办点示范(4分)。完成县、区(市)、镇(乡)、村三级办点任务,办点示范好的计4分, 一般的计2分,差的计1分, 未办点的不计分口
3、秋种结构调整、基地建设(40分)
(1)饲草种植(10分) 。完成饲草种植(主要考核引草入田、林下种草和三元种植)任务计划和配套养畜好的计满分,完不成任务按比例计分。
(2)“渝黄一号”基地 (5 分 ) 。完成“渝黄一号”基地种植任务的计满分 , 完不成任务的按比例计分。
(3)麦套烟、椒基地 (10 分 ) 。完成麦套烟和麦套椒基地种植任务的(没有麦套椒任务的完成麦套烟任务)计满分,完不成任务按比例计分。
(4)绿肥种植(5分)。完成绿肥种植计划任务的计满分,完不成任务的按比例计分。
(5)订单农业(10分)。完成订单农业5项以上计满分,完成5项以下每项计2分,未抓订单农业的不计分。
4、适时完成秋种任务 (10分)
(1)稻田开沟排水(5分)。稻田开沟排水好的计满分,一般的计2分,差的不计分。
(2)完成秋种任务(5分)。好的计满分, 一般的2分,差的不计分。
(二) 夏季粮油产量占15分,具体评分标准为:
1、夏粮产量以县计划局下达的计划和县统计局核实认定的法定产量为依据,完成或超额完成产量计划的计5分,完不成计划的按比例扣分。
2、油菜籽产量以县计划局下达的计划和县统计局核实认定的法定产量为依据,完成或超额完成产量计划的计5分,完不成计划 的按比例扣分。
3、完成市县下达的高产工程、招投标工程单产指标的计5分(其中小麦、油菜、脱毒洋芋三项招投标工程达到单产指标的计2分), 达不到单产指标的按比例扣分。
二、考核办法
秋种结束到夏收前,由县农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农业适用技术推广情况分阶段进行检查考评苦将考评成绩记录在案作为综合考评依据粮站产量以县统计局法定产量为依据考核评分,最后以阶段检查综合分加粮油产量综合分之和参评。
三、奖励办法
经综合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乡镇方有资格参加评奖,其中设一等奖一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二名(奖金各 3000元),三等奖三名 ( 奖金各2000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