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猪验尸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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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张举,吴人也,为句章令①。邑②有妻杀夫者,因放火烧舍,称③“火烧夫死”。夫家疑之,讼于官。妻不服。举乃取猪二口:一杀之,一活之,而积薪焚之,活者口中有灰,杀者口中无灰。因验尸,口果无灰也,鞠之服罪。

译文:张举,吴国人,是句章县官。该县有一女子杀了丈夫,再放火烧毁自家房屋,谎称丈夫是被大火烧死。夫家的人感到怀疑,将女人诉讼到张举那里。女人不服罪。于是张举牵来两头猪,一头事先杀死,一头则是活的,均用柴火焚烧.被活活烧死的猪口里有灰。杀死再烧的口里无灰。接着再检验女人丈夫尸体,口里果然没有灰,断定是先杀死再焚尸。女人只好俯首服罪。

节选自 五代后晋 和凝父子《疑狱集》

注释:1县官。

2县,当地。

3说,扬言。

4.吴:即吴地,今江苏一带。

5.句章:古地名

6.举:指张举

7令:县令

8.邑:同乡

9.鞠:审讯

10.为:是

11.令:县令

12.者:······的人

13.因:趁机

14.舍:房屋

15.称:谎称

16.讼:告状

17.服:认罪

18.因:于是

19.积:堆

20.薪: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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