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县财政局正安县民政局关于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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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财政所、社会事务办:

根据《遵义市财政局、遵义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09年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遵财社[2009]57号)文件及你乡(镇)受灾情况。经研究下拨给你乡(镇)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详见指标分配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拨的资金主要用于灾区受灾群众倒损房屋恢复重建。按照灾民自救能力分类救助。接此通知后及时安排使用,确保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各乡镇财政所、社会事务办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款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民救发[1999]7号)和《贵州省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03号)的规定,共同管好、用好救灾资金;对救灾款物的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公开发放,确保专款专用,不得平均分配,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

三、并及时将使用情况上报县局财务股审核。

附:2009年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分配表。

正安县财政局 正安县民政局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2009年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乡镇

金额

凤仪镇

1

安场镇

1

杨兴乡

1

碧峰乡

1

新州镇

1

瑞溪镇

1

桴焉乡

1

庙塘镇

1

小雅镇

1

和溪镇

1

乐俭乡

2

土填镇

1

流渡镇

1

市坪乡

1

谢坝乡

1

中观镇

1

格林镇

1

班竹乡

1

俭坪乡

1

合 计

2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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