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县财政局正安县民政局关于下拨救灾补助资金的通知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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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财政所、社会事务办:

2009年6月8日,全县遭受了暴雨的袭击,造成部分乡镇山体滑坡,农作物、农房受损,给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根据(遵财社[2009]30号)文件的具体要求,结合灾情的实际,经研究,决定下拨救灾补助资金(详见指标分配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于后:

一、此次下拨的资金主要用于受灾群众恢复生产、搞好生产自救的补助资金。

二、救灾资金的发放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不能优亲厚友。

三、并及时将使用情况送县局财务核销。

附:救灾补助资金指标分配表。

正安县财政局 正安县民政局

二OO九年六月十八日

救灾补助资金指标分配表

单位:万元

乡 镇

金 额

杨兴乡

2

新州镇

0.5

安场镇

0.5

凤仪镇

0.5

乐俭乡

0.5

和溪镇

0.5

中观镇

1

班竹乡

2

格林镇

2.5

合计

1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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