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遵义市农业委员会通知,生产许可证编号为: (甘)农种生许字(2007)第0034号的“中农大236”
(晋)农种生许字(2008)第0016号的“濮单6号”
(甘)农种生许字(2007)第0003号、(内蒙古)农种生许字(2009)第0662号、(川)农种生许字(2005)第0100号的“农大95”
以上三个品种的生产许可证涉嫌伪造,种子来源和真实性不能确定。上述企业的上述品种在我县经营的备案登记证明已撤销,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购买上述种子的农户立即将种子退还代销商。
二、对已播种的农户,要与代销商签订可能造成损失的赔偿承诺书面协议。
特此通告
余庆县农业局
二0一0年三月二十二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