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芳故居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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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芳故居,位于秦安县兴国镇合作巷29号。李元芳(1489--1553),字子实,号虚庵,秦安县人。明武宗正德二年(公元1507年)乡试考取举人,明世宗嘉靖初年任顺天府宛平县知县,后任山东登州府同知,山西潞安府同知。任职期间,政绩显著。后称病回乡。于嘉靖三十二年(公元1553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病故,葬于县城东山之麓,著有《安命赋》。 李元芳故居始建于明代,是秦安县保存年代最久的一座古民居建筑,它为对研究明代民居,以及传统建筑风格和建筑艺术提供了非常宝贵的实物佐证。2005年,秦安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李元芳故居原为四合院,现仅存南房1座,面阔三间,进深两间,两边配有耳房,前出廊,硬山布瓦顶。结构为五架梁前对抱头梁,用3柱。廊柱和金柱之间用穿插枋连接,前檐柱施额枋、平板枋,柱头和补作间各有一斗,正心檩下配有透雕花板,挑檐檩下有木雕花板。装修为明间六抹四周,有棂花,中间两扇为活扇。槛窗亦为六抹四扇,与隔扇相同,中间两扇为活扇。次间坎儿墙用灰砖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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