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殊寺弥陀殿位于涿州市松林店镇松林店村,弥陀殿原属文殊寺内的主体建筑,因其殿内供有一尊弥陀佛,故当地人称“弥陀殿”。寺内原有建筑已被拆除,仅存一座大殿。
据民国二十四年《涿县志》载:“文殊寺,在县西南第四区松林店镇,明崇祯十四年建……”。又据当地人讲,这座殿曾于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落架重修。从大殿现存正脊、彩画等作法,可以看到其建筑作法不规范的现象,表现了地方民式做法的特点。大殿现保存基本完好,只是顶部的吻兽和戗脊已不存在,前廊彩画风化严重。
1992年5月,文殊寺弥陀殿被列为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以大殿边缘为基线,四周各外扩5米。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线为基线,四周各外扩1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