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刘天平
性别:男
民族:汉族
籍贯:江西永新
出生年月:1900年
牺牲日期:1931年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任永新县竹业工会委员。1927年,任中共永新县委委员。1928年5月和10月,当选为中共湘赣边界一、二届特委委员。1929年5月,任中共湘赣边界特委常委、副书记。12月,任中共永新县委书记。1930年3月,当选为赣西南特委委员。5月,任赣西苏维埃政府西路办事处主任、中共赣西南特委常委。1931年,因肃反扩大化被错杀。
刘天平,四川省崇州市公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治安管理大队、隆兴派出所、王场派出所、道明派出所、保安公司。[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