焰形剑德文原名的意思,直译是“火焰般的刀刃”。正如其名,这种武器在15到17世纪之间,一直是德意志法庭和宫廷权威的象征。穿着法袍的士兵手握双手焰型剑(Zweihande Flamberge)正如同中国的衙役手持水火棒,罗马侍卫肩扛“法西斯”一样,象征着法律严酷无情的一面。而身不着甲,手舞焰型剑冲入对方弓弩阵中左右砍劈大开杀戒的瑞士佣兵也正如苏格兰令人恐惧的斩剑手一般,是无装甲或者轻装甲士兵最为恐惧的噩梦。但和无法当成冲锋陷阵的兵器使用的水火棒或法西斯比起来,从这点来看也许正象征着日耳曼民族的简洁实用主义。由于当时欧洲战场的第一列步兵往往是长矛手、火枪手等轻步兵,甚至是完全没有铠甲防护的,挥舞着这种巨大而恐怖的武器冲锋的瑞士·德国山民组成的,履山地如平地的佣兵可以很快地撕开第一阵的防线,直接把重步兵和来不及冲锋的重骑兵暴露在己方火力和骑兵冲锋的锐锋之前。而那和马来西亚库里司剑极其酷似的曲刃对于无防御的肉体来说是一种残酷而有效的武器。可以比直锋的剑砍得更深,又不象弯刀那样需要垂直于切面的大力挥舞,一次直抹就可以造成很深的伤口。这一点在德国双手剑(Zweihander)上经常采用的锯齿刃是同样的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