瀽jiǎn泼(水)或倾倒(液体)。
建:借用以代替“瀽”字,即倒水,泼水;瓴:盛水的瓶子,一说是瓦沟。“高屋建瓴”字面意思是说在高屋顶上倒翻瓶子里的水。比喻居高临下,不可阻挡的形势。
“瀽”字写法与注释商榷
在关汉卿的《窦娥冤》(人教版高中语文实验修订本第四册)一文中,笔者认为教材对“有瀽不了的浆水饭,瀽半碗儿与我吃”一句中前一个“瀽”字的写法与解释值得商榷。
教材对这两个“瀽”字均解释为“泼,倒”(汉语成语字典的解释为:〈方〉泼(水);倾倒(液体))。笔者以为,第二处的“瀽”字解释为方言“泼,倒”的意思是正确的,但第一处的“瀽”字也解释为“泼,倒”则有点牵强附会,此处“瀽”字应写作“口寋”,释为“方言,吃的意思”,其理由如下:
首先,如果将此处的“瀽”字解释为“泼,倒”,此句的意思是“有倒不了的浆水饭,倒半碗儿与我吃”,但是,“浆水饭”倒哪里都行, 它不存在倒得了倒不了的事,只有吃得了吃不了的事。教材将它释为“泼,倒”,实际上是受了后面一个“瀽”字意思的影响,以为前面这个“瀽”字也是“泼,倒”的意思。若将此处“瀽”字释为“吃”,则全句意思“有吃不了的浆水饭,倒半碗儿与我吃”极为顺畅。
其次,查遍古今汉语词典,“瀽”字并没有表示“吃”的含义。此处“瀽”字应系古人在传抄过程中的笔误(成语“鲁鱼亥豕”就是一个明证),应为“口寋”。古人在传抄过程中完全可能因为“瀽”和“口寋”形似且出现在同一句中而将本作“吃”义的“口寋”字误抄作作“泼,倒”义的“瀽”字,结果以讹传讹 。《康熙字典》中对“口寋”字的注音和解释是“九件切,吃也”,由此可见,教材中前一个“瀽”字实应写作“口寋”字。
再者,笔者的家乡话是客家方言。经语言学家考证,客家方言是最接近中原古音韵的,它保留了大量中古音。在笔者的家乡话中,至今还有念“jiǎn”音表示“吃”义的这个“口寋”字,虽然这个字的意思在客家方言中已多多少少含有一定的贬义色彩(如骂一个人“吃饱了没事干”一般都说“口寋饱了冇〈念máo,客家方言中‘没’的意思〉事做”而不说“食〈客家方言中‘吃’的意思〉饱了冇事做”),但这是语言在流变过程中感情色彩起了变化的原因,它作为“吃”的含义保留至今却是不争的事实。另外,在笔者的家乡话中,表“吃”义的“口寋”字和表“泼,倒”义的“瀽”字的读音是不相同的,这两个字在笔者家乡话中的读音与《康熙字典》中对这两个字的注音却是极其吻合。《康熙字典》对“瀽”字注音是“吉典切”,“吉”字在笔者家乡话中念“gì”,“吉典切”即念“giǎn”,而表“吃”义的“口寋”字念“jiǎn”。
综上所述,教材再版时应对这两处的“瀽”字作不同的写法和解释。第一处应该把它写成“口寋”,释为“方言,吃的意思”;第二处仍写成“瀽”,释为“方言,泼,倒的意思”。
【说明】1、因字库中无“口寋”字,笔者只好将“口”字与“寋”字凑在一起;
2、《康熙字典》中对“口寋”字的解释在它的通假字“jiǎn(‘塞’字去‘土’字加‘口’字”)下,另外《康熙字典》中还有很多“口寋”字的通假字,因字库中无这些字,故无法一一列举,望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