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垃圾处理工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2-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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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huan wei la ji chu li gong

英文翻译:Sanitation garbage disposal workers

名词解释:环卫垃圾处理工指运用填埋、焚烧、综合处理和回收利用等多种形式,对城市垃圾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的工作人员。

垃圾分类目前,垃圾可以大体分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以及其它垃圾

垃圾处理方式目前国内外广泛采用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主要有卫生填埋、高温堆肥和焚烧等,这三种主要垃圾处理方式的比例,因地理环境;垃圾成份、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不同而有所区别,表2-1为三种处理方式的比较。

由于城市垃圾成份复杂,并受经济发展水平、能够结构、自然条件及传统习惯等因素的影响,所以国外对城市垃圾的处理一般是随国情而不同,往往一个国家中各地区也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很难有统一的模式(表2-1)。但最终都是以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为处理目标。从应用技术看,国外主要在填埋、焚烧、堆肥、综合利用等方式,机械化程度较高,且形成系统及成套设备。从国外多种处理方式的情况看,有以下趋势:(1)工业发达国家由于能源、土地资源日益紧张,焚烧处理比例逐渐增多;(2)填埋法作为垃圾的最终处置手段一直占有较大比例;(3)农业型的发展中国家大多数以堆肥为主;(4)其它一些新技术,如热解法、填海、堆山造景等技术,正不断取得进展。

焚烧是目前世界各国广泛采用的城市垃圾处理技术,大型的配备有热能回收与利用装置的垃圾焚烧处理系统,由于顺应了回收能源的要求,正逐渐上升为焚烧处理的主流。国外工业发达国家,特别是日本和西欧,普遍致力于推进垃圾焚烧技术的应用。国外焚烧技术的广泛应用,除得益于经济发达、投资力强、垃圾热值高外,主要在于焚烧工艺和设备的成熟、先进。世界上许多著名公司投入力量开发焚烧技术与设备,且主要设备与附属装置定型配套。目前国外工业发达国家主要致力于改进原有的各种焚烧装置及开发新型焚烧炉,使之朝着高效、节能、低造价、低污染的方向发展,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

我国城市垃圾处理起步较晚,截止1992年底,全国垃圾、粪便清运量已达11264万t,而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厂仅有371座,处理总能力71501t/d。近几年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从对策和规划着手,对城市垃圾处理技术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杭州、常州、天津、绵阳、北京、武汉等城市在学习国外城市垃圾处理技术经验的基础上,自行设计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垃圾机械化堆肥处理生产线;深圳、乐山等城市建设垃圾焚烧厂的成功,也为各城市应用焚烧技术提供了经验;沈阳、鞍山等城市对医院垃圾实行统一管理,集中焚烧,也走出了特种垃圾处理的新路。

表2-1三种垃圾处理方式比较

内容

卫生填埋

焚烧

堆肥

操作安全性

较好,注意防火

技术可靠性

可靠

可靠

可靠,国内有相当经验

占地

中等

选址

较困难,要考虑地形、地质条件,防止地表水、地下水污染,一般远离市区,运输距离较远。

易,可靠近市区建设,运输距离较近

较易,仅需避开居民密集区,气味影响半径小于200m,运输距离适中。

适用条件

无机物>60%

含水量<30%

密度>0.5t/d

垃圾低位热值>3300kJ/kg时不需添加辅助燃料。

从无害化角度,垃圾中可生物降解有机物≥10%,从肥效出发应>40%。

最终处置

仅残渣需作填埋处理,为初始量的10%。

非堆肥物需作填埋处理,为初始量的20~25%。

产品市场

可回收沼气发电。

能产生热能或电能。

建立稳定的堆肥市场较困难。

建设投资

较低

较高

适中

资源回收

无现场分选回收实例,但有潜在可能。

前处理工序可回收部分原料,但取决于垃圾中可利用物的比例。

同左

续表2-1

内容

卫生填埋

焚烧

堆肥

地表水污染

有可能,但可采取措施减少可能性。

在处理厂区无,在炉灰填埋时,其对地表水污染的可能性比填埋小。

在非堆肥物填埋时与卫生填埋相仿。

地下水污染

有可能,虽可采取防渗措施,但仍然可能发生渗漏。

灰渣中没有有机质等污染物,仅需填埋时采取固化等措施可防止污染。

重金属等可能随堆肥制品污染地下水

大气污染

有,但可用覆盖压实等措施控制

可以控制,但二恶英(Doxlin)等微量剧毒物需采取措施控制。

有轻微气味,污染指标可能性不大。

土壤污染

限于填埋场区。

需控制堆肥制品中重金属含量。

表2-2主要国家城市垃圾处理方式比例(%)

国家

年份

焚烧

卫生填埋

堆肥

其它方式

英国

1983

3(50座)

79.4

1

16.6

法国

1979

30(200座)

50

20

日本

1984

65(1983座)

31.9

0.1

3

美国

1983

8(200座)

90

2

西德

1987

30(50座)

67.6

2.4

荷兰

1979

30

50

20

丹麦

1980

63

36

1

挪威

1980

14

79

7

瑞典

1985

41(30座)

20

39

瑞士

1986

59.7(48座)

1.3

24

15

比利时

1981

29

62

9

奥地利

1983

22

43

21

14

职业等级:初级、中级、高级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培训期限要求:晋级培训的标准学时

报名条件:报考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报考初级技工:

A从事本工种工作三年以上,所在企业出具工龄证明。

B职业学校[中专、职中、技校(下称职校)]的毕业生。

2、报考中级技工:

A应具备六年以上工种工龄,或持初级工证书两年以上,经省建设厅批准的建设类培训机构(下称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并获本工种"培训合格证"的人员:

B对口专业职校毕业生或大专以上学历,经一年以上本工种实践的学生。

3、报考高级技工:

A应具备十年以上本工种工龄,或持中级工证书三年以上,经省建设厅批准的建设类培训机构(下称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并获本工种"培训合格证"的人员;

B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对口专业大专以上毕业生,二年以上本工种实践经验或经培训机构进行相关工种的高级工课程培训合格者。

技能培训、鉴定方式:单位统一报名,采取集中授课和自学、按时参加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方式。

参考资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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