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概述】
●弃qì
◎ 舍去,扔掉:抛~。遗~。~权。~市(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街头)。~世(超出世俗或指去世)。~养(父母死亡的婉辞)。~置不顾。~瑕录用。
〈动〉
(1) (会意。甲骨文字形,上面是个头向上的婴孩,三点表示羊水,头向上表示逆产。中间是只簸箕 ,下面是两只手。合起来表示将不吉利的逆产儿倒掉之意。小篆写法大同小异。本义:扔掉;抛弃)
(2) 同本义 [throw away;discard;abandon]
弃,捐也。——《说文》。段注:“弃者,不孝子人所弃也。”
天之弃商也久矣。——《左传·僖公二十二年》
抛子弃草间。——王粲《七哀》
举以予人,如弃草芥。——苏洵《六国论》
敌弃炮仓皇遁。——清· 徐珂《清稗类钞·战事类》
子孙弃者。——清· 袁枚《黄生借书说》
弃其妇。——清· 周容《芋老人传》
弃甲投戈。——《广东军务记》
弃厌(嫌弃;厌恶);弃亲(抛弃亲族);弃礼(抛弃礼制);弃秽(抛弃秽浊);弃失(丢失);弃地(丢弃田地);弃灰(把灰烬弃在路上);弃物(被丢失之物);弃国(丢失封国或都城);弃才(被遗弃的人才)
(3) 废,废除 [abolish]
水官弃矣。——《左传·昭公二十九年》。注:“废也。”
弃言(已经废弃之言);弃法(废弃法度);弃井(废井)
(4) 忘记 [forget]
弃,忘也。——《尔雅》
其庸可弃乎。——《左传·昭公十三年》。注:“犹忘。”
弃忽(遗忘,忽略)
(5) 违背;背叛 [violate;betray]。如:弃命(违命;抛弃命令);弃天(违背天意);弃言(背弃诺言);弃信(违背信义);弃约(违约,不守前约)
(6) 离开 [leave]
子弃寡人。——《战国策·秦策》。注:“去也。”
弃予(离开我);弃代(去世)
(7) 旷,耗费 [expense]。如:弃力(费力);弃日(耗费时日,虚度光阴)
常用词组
◎弃暗投明qì’àn-tóumíng
[forsake darkness and come to the light] 比喻认清是非,背弃黑暗,投奔光明。走向光明正道
何不反邪归正,弃暗投明?——明· 梁辰鱼《浣纱记》
◎弃儿qì’ér
[abandonment] 被父母遗弃的孩子
◎弃妇qìfù
[deserted wife;divorced wife] 同“弃妻”
◎弃货qìhuò
[derelict] 被物主自愿放弃的或有意抛弃的不打算再取回的某种东西
◎弃甲曳兵qìjiǎ-yèbīng
[throw away their armor(英armour) and trail their weapons behind them] 扔掉盔甲,拖着兵器,形容大败而逃的狼狈相
弃甲曳兵而走,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孟子·梁惠王上》
◎弃绝qìjué
[forsake] 抛弃;不要
◎弃权qìquán
(1) [abstain from voting]∶可以投票时不投票,放弃投票权利
(2) [waive a right]∶放弃某项权利
(3) [drop]∶在赌牌中通过垫一轮牌或宣布不领先打赌而放弃一局
◎弃取qìqǔ
[abandon or adopt] 或者舍弃,或者采取
◎弃世qìshì
(1) [pass away;die]∶离开人世,指人死亡
(2) [abandon worldly life]∶超凡绝俗,遗世独立;放弃世俗生活
弃世则无累。——《庄子·达生》
◎弃婴qìyīng
(1) [foundling]∶没人认领的婴儿,被不知名的父母遗弃的婴孩
(2) [exposure]∶遗弃或抛弃婴儿,尤指遗弃或抛弃在野外的行为
反对一切用杀婴、弃婴…来调节生育率的做法
◎弃置qìzhì
[lay aside] 扔在一边,废弃
一个弃置的香烟盒
◎弃掷qìzhì
[throw away;give up] 乱丢乱扔
弃掷逦迤。——唐· 杜牧《阿房宫赋》
其他
《史记·周本纪》记载:“周后稷,名弃。其母有邰氏女,曰姜原。姜原为帝喾元妃。姜原出野,见巨人迹,心忻然说,欲践之,践之而身动如孕者。居期而生子,以为不祥,弃之隘巷,马牛过者皆辟不践;徙置之林中,适会山林多人,迁之;而弃渠中冰上,飞鸟以其翼覆荐之。姜原以为神,遂收养长之。初欲弃之,因名曰弃。”
1、弃是古代周族的始祖。传说有邰氏之女姜踏巨人脚迹,怀孕而生,因一度被弃,故弃。善于种植各种粮食作物,曾在尧舜时代当农官,教民耕种,被认为是开始种稷和麦的人。
弃,其母姜原,原为帝喾元妃。姜原出野,见巨人足迹,踏之,践之而动如孕。生一子,以为不祥,弃之隘巷,马牛从他旁边过都不踩它;徙置之林中,适会山林多人,迁之;而弃渠中冰上,飞鸟以其翼覆荐之。姜原以为神,遂收养长之。初欲弃之,因名曰弃。
弃为儿童时,好种树麻﹑菽,麻﹑菽。成人后,好耕农,相地之宜,善种谷物稼穑,民皆效法。尧听说,举为农师,天下得其利,有功。舜曰:“弃,黎民始饥,尔后稷播时百谷。”封弃于邰,号曰后稷,别姓姬氏。
姜女原 郊祀践巨人足,感而有孕,居期生子,以为不祥,弃子隘巷,马牛避而不踩,欲徙置丛林之中,适逢山森人众,又迁弃沟渠冻冰之上,飞鸟咸集,遮之以翼。姜女原 觉有神呵护,遂收养之。因初时欲弃之,故名曰“弃”。弃为小儿时,戏耍就爱植树木,种麻菽,已而树木茂盛、麻菽丰美。及步入成人,遂酷好农耕。他有相地之宜,种植五谷,成果丰硕,农人纷纷效法,影响很大。帝尧知道后,即封他为农师。弃“教民稼穑”,天下尽得其利,弃之于民,功莫大焉,帝舜封弃于邰,赐号曰:“后稷”。舜曰:“弃,黎民始饥,尔后稷播时百谷,别姓姬氏。”其后子孙繁衍,逐渐强大,是为周。
注:后稷的存在很有一些疑问。《史记·周本纪》说“后稷之兴在陶唐、虞、夏之际。”但根据《史记》给出的世系表,从周文王上推15代到弃只相当于夏商之际。有人认为后稷是上古农官的通称,而非私名,被周人假托为始祖。也有人推测,后稷诞生的神话是周人依照商契诞生的神话而编造的,历史上实无其人。
2、官名。西周时设置。主管农事。《国语·周语上》记虢文公讲籍礼:“及籍,后稷监之,膳夫、农正陈籍礼。”“乃命其旅曰:徇,农师一之,农正再之,后稷三之”。韦昭注:“农正,后稷之佐,田畯也,故次农师,后稷,农官之军也,故次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