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1]徐建康
徐建康:男,1953年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90年调入嘉善县人民检察院,现为嘉善县人民检察院干部,曾担任过反贪局教导员、公诉科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等职务,曾获嘉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嘉善县道德模范等荣誉。
徐建康热心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在预防青少年犯罪、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工作中,取得了优异成绩。他注重未成年人犯罪的后期挽救与帮助,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获悉贵州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李某父母双亡,徐建康买了生日蛋糕去看守所给他过生日,并热心地为李某找工作。针对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点,他结合工作实践写出了教育案例,每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至今已累计200多场。他得知江苏籍青年曹某,因家庭贫困两次放弃大学学习的机会时,主动帮助就业。他十年义务为嘉善县武警中队教歌、法制教育,先后被中国武警报评为“优秀编外指导员”,被武警嘉兴支队评为“拥军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