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市交易操纵是指在股市收市时段,通过抬拉、打压或锁定等手段,操纵收市价格的行为。
早在2007年,为加大市场执法力度,监管层就出台了《市场操纵认定办法》,包括尾市交易在内的多种操纵行为,被明确纳入了市场操纵的认定范围。
离奇交易涉操纵股价
如:2010年6月1日,“山煤国际”在收盘前两分钟,股价由大跌3%瞬间冲至涨停。这一露骨的股价操纵行为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有媒体认为,两家上海营业部是最大嫌疑人。
山煤国际近日走势并无异样,整体来看比较契合大盘。该股从5月18日创下19.61元新低以后,走出了一波小的反弹行情,目前正处于平台整理阶段。最近几日,该股的交易量也比较正常,换手率普遍维持在2%以下。一切看起来都没什么异样。
即便是在昨日的交易中,该股在前面大部分时间也无特别之处。它跟随大盘小幅低开,上午走势较为稳定,午盘后又跟随指数先跌后升,直到14时58分,股价为21元左右,下跌幅度为3.3%。
然后,“奇迹”在不经意的时候发生了。14时59分,先是一笔3000手的买单,以23.89元的价格出现在山煤国际的成交明细上。随后,在经过一笔小量的正常卖单后,一笔更大的买单浮出水面,该单再次以23.89元的价格买入9887手。23.89元为该股昨日的涨停价,高出正常价格2.89元左右。最后该股报收于23.87元,上涨9.90%,振幅达14.92%。
与山煤国际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该股所处的煤炭板块,除山煤国际外,该板块个股全军覆没,跌幅多在2%以上。这更使山煤国际的表现显得十分诡异。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称,经调查,营业部并不涉及媒体反映事项。“山煤股价”的异动属于自由职业者林忠的个人操纵行为。
据介绍,2010年6月1日前,当事人林忠使用其亲属“林某某”账户持有“山煤国际”143.86万股,账面亏损。为减少亏损,6月1日14时58分至收盘期间,林忠利用资金优势,控制两位亲属的证券账户,采用对倒方式以涨停价大量申报买卖“山煤国际”股票。
经调查,这两个账户对倒成交量为102.56万股,占当日市场成交量的32.46%,占收盘前15分钟市场成交量的69.49%,占收盘前2分钟市场成交量的78.13%,将“山煤国际”股价锁定在涨停价23.89元。
6月1日收盘后,证监会便迅速展开调查。在其干预下,林忠于6月2日将两个亲属账户中“山煤国际”股票全部卖出,合计亏损314.17万元。经调查,证监会认为,林忠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决定对林忠处以60万元罚款。林忠也成为《操纵证券市场和内幕交易的立案追诉标准》明确以来,首个被处罚对象。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薛洪增进一步指出,单纯的大单买入,通常不会导致如此巨大的成交量,山煤国际昨日的情形,无论是成交量还是价格走势,都明显存在异常,不排除操纵者对倒的可能,存在操纵股价的嫌疑。他建议,监管部门应积极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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