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应发,男,1955年1月12日出生,汉族,湖北大悟人,中共党员,1972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1972.12—1970.03
部队战士、班长、副排长;
1977.04—1980.07
大悟县河口公社同兴大队民兵连长、党支部委员、副书记;
1980.08—1980.11
大悟县委党校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员;
1980.12—1982.12
大悟县彭店公社武装部干事、余河管理区武装部长;
1982.12—1984.01
彭店公社武装部副部长、余河管理区党总支副书记;
1984.01—1986.08
大悟县新城区新城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新城区武装部副部长;
1986.08—1992.11
大悟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干事、副科级干事、副科长;
1992.11—1994.04
大悟县委副局长级组织员、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
1994.04—1999.03
大悟县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
1999.04—2003.12
大悟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局级)、县纪委委员、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2004.01—
政协大悟县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