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金也叫生存保险,是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届满仍然生存时,保险公司依照契约所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生存金保险不同于死亡保险在於保险金的给付是以生存为给付条件;因此,生存保险以储蓄为主,亦被称为储蓄保险。
生存保金的特点1、生存金是以被保险人满一定时期仍生存为保险金给付条件,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则没有任何给付,也不退还保险费。因此,保险公司给付满期生存者的保险金,不仅包括其本人所缴纳的保险费和利息,而且包括在满期前死亡者所缴纳的保险费和利息。
2、生存金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被保险人一定期限之后的特定需要,例如子女的教育资金、婚嫁金或被保险人的养老金金具有很强的储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