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主体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2-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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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主体,是指具有一般犯罪主体所要求的法定构成要件的自然人,即我国刑法分则条文要求行为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即可符合犯罪主体条件的那些犯罪的主体。“特殊主体”的对称。

我国刑法中的大多数犯罪,都可以由一般主体构成。例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要求的都是一般主体。对要求一般主体的犯罪,认定具备犯罪主体要件,就是要查明行为人是否达到该罪所要求的刑事责任年龄和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而特定的身分不是其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但是,某些一般主体的犯罪,如果行为人具有某种特殊身分,因而加重了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司法实践经验要从重处罚。例如,我国现行刑法第119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走私、投机倒把罪的,从重处罚。”第138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犯诬陷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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