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0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09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并明确原“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称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据此,我市2010年度在核定退休人员待遇和确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基数时,目前按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9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965元执行。
目录
适用2010年平均工资基数参考资料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复算和发放
适用2010年平均工资基数参考资料为确保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的平稳有序运行。现将有关业务工作启动的情况宣传如下:
一、参保缴费
(一)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单位和职工月缴费基数和月缴费额的变化(附表)
月缴费基数的变化(元/月) 月缴费额的变化(元/月)
原平均工资的60%(下限) 现平均工资的60%(下限) 差额 原平均工资的60%(下限) 现平均工资的60%(下限) 差额
1350 1549 +199 单位 职工 单位 职工 单位 职工
270 108 309.80 123.92 +39.80 +15.92
原平均工资的300%(上限) 现平均工资的300%(上限) 差额 原平均工资的300%(上限) 现平均工资的300%(上限) 差额
6747 7742 +995 单位 职工 单位 职工 单位 职工
1349.40 539.76 1548.40 619.36 +199 +79.60
以上附表中单位缴费比例按20%、职工缴费比例为8%计算。对凡涉及按以上附表中变更缴费基数的,社会保险局将在8月的月结算工作中变更当月的缴费基数、对1至7月的差额进行清算后,纳入9月的征收计划中,10月及以后月份按变更后的缴费基数进行月结算并制定征收计划。(二)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执行农民工缴费办法的参保单位和职工月缴费基数和月缴费额的变化(附表)
月缴费基数的变化(元/月) 月缴费额的变化(元/月)
原平均工资的60%(下限) 现平均工资的60%(下限) 差额 原平均工资的60%(下限) 现平均工资的60%(下限) 差额
1350 1549 +199 单位 职工 单位 职工 单位 职工
162 108 185.88 123.92 +23.88 +15.92
原平均工资的300%(上限) 现平均工资的300%(上限) 差额 原平均工资的300%(上限) 现平均工资的300%(上限) 差额
6747 7742 +995 单位 职工 单位 职工 单位 职工
809.64 539.76 929.04 619.36 +119.40 +79.60
以上附表中单位缴费比例按12%、职工缴费比例为8%计算。对凡涉及按以上附表中变更缴费基数的,社会保险局将在8月的月结算工作中变更当月的缴费基数、对1至7月的差额(其中,1月至6月还涉及单位缴费比例从原10%调整为12%、职工缴费比例从原5%调整为8%)进行清算后,纳入8月的征收计划中,9月及以后月份按变更后的缴费基数进行月结算并制定征收计划。
(三)对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办法缴费的农民工,待重新核定其身份并转入农民工数据库后,再对前面各月的缴费比例进行调整、清算并按规定进行月结算和制定征收计划(未转入农民工数据库前,只作缴费基数变更的清算和月结算)。
(四)个人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和月缴费额的变化(附表)
分档 月缴费基数(元/月) 月缴费额(元/月)
原 现 差额 原 现 差额
平均工资的60% 1350 1549 +199 270 309.80 +39.80
平均工资的70% 1575 1807 +232 315 361.40 +46.40
平均工资的80% 1799 2065 +266 359.80 413 +53.20
平均工资的90% 2024 2323 +299 404.80 464.60 +59.80
平均工资的100% 2249 2581 +332 449.8 516.20 +66.40
以上附表中缴费比例按20%计算。对凡涉及按以上附表中变更缴费基数的,社会保险局将在8月的月结算工作中变更当月的缴费基数、对1至7月的差额进行清算后,纳入9月的征收计划中,10月及以后月份按变更后的缴费基数进行月结算并制定征收计划。
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复算和发放对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并应从今年1月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的人员,社会保险局将从8月重新计算其养老待遇并从9月起发放(含补发应补发月份的差额部分)。其中,对需补缴各月基本养老保险费差额的人员,在其完成补差后,社会保险局将及时重新计算其养老待遇并发放(含补发应补发月份的差额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