曳光弹主要用于显示弹道,修正射击偏差,穿入易燃物时也可以引起燃烧。弹丸由被甲,铅心,曳光管,和固定环组成。曳光剂由镁粉,镁铝合金粉,硝酸锶和酚醛树脂组成。引燃剂由镁粉,硝酸钡和氧化钡和酚醛树脂混合而成。铅心装在被甲头部,以保持弹丸有一定的重量。曳光管内部压装曳光剂和引燃剂。发射时,火药气体点燃引燃剂,出枪口100米左右点燃曳光剂曳出红光(或其他颜色),白天夜晚都可看到。
曳光弹——弹头尾部装有曳光剂,在飞行时能发光显示弹迹的枪弹,弹头头部涂有绿色标志。主要用于试射和指示目标。
这类型的弹头在尾端有空洞,内装有可燃的化学物质。当发射出去时,这些物质会燃烧,发出有颜色光和烟,在肉眼看来像是一道光束指向目标。它通常用在机枪上,每隔四到五发一般子弹就装一发曳光弹,让射手比较容易辨识正在射击的方向,特别是在夜晚之时。由于有引起失火的危险,大多数靶场都禁止使用这种子弹。
曳光弹通常以红色弹尖为识别标记,用于弹道观测、产生纵火效果或打信号。射击时,膛内火药燃气在垫片上冲出一个穿孔,点燃引燃药剂,引燃剂再引燃传火剂,最后点燃曳光剂,弹头射出枪口一定距离后,垫片被药剂燃气冲脱,弹头开始曳光。
曳光弹与常规弹药交错着装在弹药带上。发射时,曳光弹中的磷点燃,在枪与它们击中的地方之间留下一条烟火般的踪迹。如果曳光弹击中目标,那么常规子弹也会击中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