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唐高祖为避其祖李虎的名讳,废止虎符,改用黄铜做鱼形兵符,称为“鱼符”。《朝野佥载》:“逆韦诗什并上官昭容所制。昭容,上官仪孙女,博涉经史,研精文笔,班婕妤、左嫔无以加。. ... 汉发兵用铜虎符。及唐初,为银兔符,以兔子为符瑞故也。又以鲤鱼为符瑞,遂为铜鱼符以佩之。至伪周,武姓也,玄武,龟也... ”武则天当朝后改为“龟符”,中宗年间又恢复为鱼符。鱼符也分左右两半,中缝处刻有“合同”两字,分开后,每半边符上只有半边字,合在一起才见完整的“合同”两字,所以又称此符为“合同”。后代签约,一式两份,中缝盖章,双方各持一份凭据。这种凭证统称为“合同”。“合同”一词由此而来。
唐代的鱼符、龟符附了征调军队时做为一种凭证外,也是官员出入宫门身份的标志,据《新唐书·车服志》载,唐初,内外官五品以上,皆佩鱼符、鱼袋,以“明贵贱,应召命”。鱼符以不同的材质制成,“亲王以金,庶官以铜,皆题其位、姓名。”装鱼符的鱼袋也是“三品以上饰以金,五品以上饰以银”。武后天授元年改内外官所佩鱼符为龟符,鱼袋为龟袋。并规定三品以上龟袋用金饰,四品用银饰,五品用铜饰。
唐代诗人李商隐的《为有》诗:
为有云屏无限娇,凤城寒尽怕春宵。
无端嫁得金龟婿,辜负香衾事早朝。
写一贵族女子在冬去春来之时,埋怨身居高官的丈夫因为要赴早朝而辜负了一刻千金的春宵。金龟既可指用金制成的龟符,还可指以金作饰的龟袋。但无论所指为何,均是亲王或三品以上官员。后世遂以金龟婿代指身份高贵的女婿。从此便有了“金龟婿”这个美称。将丈夫称为“金龟婿”,与唐代官员的佩饰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