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先云(1955~1990),翠屏区白沙湾街道人。1975年初中毕业后回乡务农,同年10月加入共青团。先后任团小组长、村团支部书记、民兵班长。曾被旧州区、黄桷坪乡人武部评为“先进民兵”,共青团宜宾市委评为“青年建设社会主义积极分子”、“学雷锋先进个人”。
1983年,蒲先云担任黄桷坪乡土地管理员后,依法办事,不徇私情。黄桷坪村的彭正蓉,家有两个残疾孩子,住房早成危房,急需改造,蒲多次登门看望,并帮助办理原房改建手续。红星无线电厂的生活废水长期排放于附近农田,影响耕种,农户对此意见甚大,蒲主动出面约请厂方和村社干部座谈处理。1984年,蒲先云的一个亲戚占用已决定为集体使用的土地建私房,多次劝阻未果,他即申请有关部门予以强制执行。同年4月,蒲先云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他在办公室挂上“秉公执法,热情服务”八个大字。1988年,国家建设征用蒲先云所在村组土地,按条件,他可以农转非进厂当工人,但他把指标让给了一家贫困户。
1990年11月3日早上,蒲先云到其弟蒲先弟家取自行车上班,表弟陈彬跟随进屋,询问其宅基地审批问题。蒲先云知道陈有住房连晒坝已达180多平方米。便依法明确答复:“不得行,你有房子,况且你又进了工厂,户口也没在这里。”说着推车出门。因强行在公路边又占地建房受到停止施工处理心怀不满而蓄谋已久的陈彬突然露出凶相,伸手逮住自行车架,右手已拔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朝蒲先云左胸猛刺一刀。蒲先云车倒人倾,左肘着地,右手挡架,并厉声吼道:“陈彬,你要做啥子?”陈连用匕首刺向蒲,将蒲右手肘刺穿,后见蒲先弟持棒追来,才仓皇逃去。蒲先云丢掉自行车,边喊边追,刚跑出10来米,就跌倒在地。他又顽强地站起来再向前追,终因伤势过重,流血过多,昏倒于地。经抢救无效不幸殉职,年仅35岁。
蒲先云牺牲后,中共宜宾市委追认他为优秀共产党员,宜宾行署、宜宾军分区为他追记一等功,四川省军区授予他“秉公执法英雄民兵”称号。1990年12月2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他为革命烈士。国家土地管理局授予他“土地卫士”称号。其骨灰安葬在宜宾市烈士陵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