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8日下午2时50分许,沈阳市铁西区万达商业广场售楼处发生火灾。据沈阳市政府提供的数据,火灾造成9人死亡,9人受伤。据初步调查,火灾原因为售楼处一楼大厅内的沙盘模型电路故障引发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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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救援专家观点万达集团致歉声明伤亡情况火灾4名被告人被判刑相关链接万达集团简介万达商业广场
简介2010年8月8·28沈阳万达广场火灾
28日14时54分,辽宁省沈阳市万达商业广场售楼处发生火灾,浓烟从销售中心的窗口冒出。根据后来调查,起火点是销售中心一楼大厅的沙盘位置。由于销售大厅内放置大量宣传用展板和条幅等易燃物品,而沙盘材质为有毒、易燃材料,火势迅速向二楼蔓延,并在短时间内封锁销售大厅出口。[1]
救援沈阳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接警后,于2010年8月28日15时04分赶至现场,对售楼处40余人进行施救。由于售楼处是一个玻璃幕墙封闭的3层建筑,一楼只有一个出口,救援工作非常艰难。消防战士架起云梯,从二楼爆裂的玻璃窗上进行救人。 被救人员被迅速送往附近的盛京医院滑翔院区;伤者多为烧伤和呼吸道受损。
铁西万达广场正式开业仅仅八天时间。但在过去两年时间内,销售中心一直在销售附近的住宅、公寓和商场项目。开业仅八天便遭遇火灾重创。售楼处内能够看到的一切都是火灾之后留下的黑色,在售楼处外部的玻璃墙幕,从一楼到三楼有不同程度的爆裂。
据沈阳消防支队负责人介绍,经对现场初步勘查,火灾系一楼售楼处沙盘电路故障引发,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之中。
专家观点经对现场初步勘查,火灾系一楼售楼处沙盘电路救援人员在抢救伤员
故障引发,而更深层次的原因还在调查之中。
一位防火专家介绍,房地产沙盘模型着火,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这在全国还是第一次,也给消防监管提出了新课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人员密集场所装修、装饰,应当使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而万达广场售楼处沙盘使用的是易燃、有毒材料,材质差,而且未刷防火涂料,这也是造成火灾的直接原因;没有户外楼梯,供受困人员逃生,造成死伤人员众多。
防火专家还分析,按照消防部门的规定,像这样的售楼处,属于公共场所,消防火灾报警系统、喷淋系统,灭火器、消火栓,箱内消防水带,都应该配备。如果沙盘着火后被及时发现,第一时间内用灭火器材控制火势,坚持几分钟时间,等待消防人员救援,就不会酿成这么大的火灾,造成这样惨重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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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集团致歉声明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9日就28日下午沈阳铁西万达商业广场火灾事故刊登致歉声明,下为声明原文:
8月28日下午,沈阳万达房地产公司铁西万达广场住宅组团售楼部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9死9伤(因公司只掌握初步情况,以政府公布的伤亡数字为准),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此我们深感痛心:
一、向遇难者表示沉痛哀悼;向受伤者表示真诚慰问;向遇难者、受伤者家属,并向全国人民深深致歉!
二、尽我们全力救治伤者,尽全力做好遇难者善后工作。
三、深刻吸取本次事故沉重教训,严防此类事故今后再次发生。
四、待政府事故责任认定后,万达集团将严肃处理相关人员。
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29日[3]
伤亡情况据国务院安委办通报,2010年8月28日14时54分,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万达广场售楼处发生火灾,目前造成11人死亡、7人受伤。已经构成重大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火灾4名被告人被判刑2011年12月9日,沈阳市铁西区法院一审认定,相关人员擅改消防设施规划等导致灾难发生,以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分别判处4名被告人2年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火灾发生时,售楼处二楼还有不少工作人员和前来看房的买房者。易燃的沙盘材料燃烧后,释放出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在短时间内将建筑两侧敞开式楼梯间封死,并沿建筑幕墙与楼板之间的缝隙涌入二层南侧室内,二楼人员已经无法下到一楼逃脱,最终造成12人死亡及23人受伤。经鉴定,有6人因火场中吸入有毒气体中毒窒息死亡。
辽宁省消防局出具的火灾有关情况的说明显示:这起火灾成因为沙盘模型采用大量可燃易燃材料建造,内部电气线路和电器元件安装混乱。销售中心建筑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未报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备案,擅自改变建筑内部结构,降低消防安全设计标准,造成火灾发生后迅速蔓延扩大。
法院还查明,铁西区万达商业广场售楼处两处楼梯均未设封闭楼梯间,未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玻璃幕墙与二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未用防火材料封堵。这最终导致有毒气体迅速蔓延,二楼人员被困无法逃脱。
惨剧发生后,有关方面启动了责任追究工作。沈阳某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康某等4人涉嫌构成犯罪,先是被采取强制措施,随后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法院认为,负责售楼处施工的王某、夏某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后果特别严重,均已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遂分别判处王某、夏某有期徒刑5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康某在明知本单位及其本人不具备专业幕墙设计资质的情况下,仍积极实施设计,违反相关规定又没有履行竣工验收义务,故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法院以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沈阳某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设计师富某的设计行为虽不是导致火灾发生的直接原因,却是致使这种损害发生不可缺少的因素,故应在其责任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法院以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相关链接万达集团简介大连万达集团创始于1988年,已发展成为以商业地产、高级酒店、文化产业、连锁百货为四大支柱产业的大型企业集团。现有员工近20000人。万达集团在全国五十余个城市投资项目,资产1000亿元,年销售额600亿元,年纳税50亿元,已在全国开业27个万达广场,8家五星级酒店,400块电影银幕,持有的收租物业面积约700万平方米。
万达集团的目标是到2012年,年销售收入超过1000亿元,净利润超过60亿元,商业地产开业80个万达广场、五星、六星级酒店超过45家、文化产业拥有1000块银幕、连锁百货超过65家,持有的收租物业面积超过1200万平方米,成为中国一流的企业集团。[4]万达商业广场沈阳市铁西区万达商业广场是大连万达集团在沈阳的第二个商业地产项目,位于铁西区沈辽中路与兴华南街交汇处,该楼盘集住宅、休闲、娱乐、百货、酒店、公寓等功能于一体,开盘以来销售火爆。该商业广场于8月20日正式营业,开业仅8天时间售楼处便遭遇火灾重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