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是党中央、国务院按照一定程序认定进行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State Council Expert for Special Allowance)的称号,简称政府特贴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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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办法选拔标准推荐范围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名单
津贴办法每两年选拔一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对经批准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国务院授权人事部颁发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由国家一次性发给人民币20000元,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1995年以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仍按月发放政府特殊津贴。
选拔标准第一,政治标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第二,资历标准: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第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2、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我省经济发展;或在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做出了重大贡献,并得到业内人士的认可。
3、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学术成就卓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带头人;或取得较多的科研成果,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
4、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6、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的人员。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所创新的教育理论或教学方法,经省(部)级以上的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并普遍推广,成效显著并为同行所公认。
8、长期工作在防病、治病等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多次成功地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9、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领域,成绩卓著、享有盛名,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10、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卓著,为发展国家和我省体育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职业体育教练员。
推荐范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应注意选拔一线的创新人才。2008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范围扩大到高技能人才。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担任副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专家、学者,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作为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应以近5年以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
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名单1991年(国务院特殊津贴):钱湛芬
1992年(国务院特殊津贴):冯安祖、宁 超、陶近贤、万真雅、
王璋保、温郑铨、吴世君、许永贵、
姚昭章
1993年(国务院特殊津贴):蔡 领、曹天守、龙世刚、糜克勤、
浦华修、王端庆、周谦之、朱本立、
朱凯荪、董元篪、林钟高、海邦胜
1994年(国务院特殊津贴):张景智
1995年(国务院特殊津贴):杨维翰、孙中健
2000年(国务院特殊津贴):郭上型、张国栋
2002年(国务院特殊津贴):王建军
2008年(国务院特殊津贴):何宜柱
注:此名单为2009年6月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