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剧院,位于枣庄市中心街北端路东,由国家投资11万元,于1957年完成。剧院只接收剧团演出,不放电影。“文化大革命”期间,枣庄剧院更名为红旗剧院。1976年红旗剧院更名为“枣庄剧院”。建筑设施于1979年、1985年分别修整过两次,修整后剧场内座位全部更新,并配有冷暖设备,后台建成5层接房,18间为演员宿舍,并设有伙房服务部等。枣庄剧院于1984年实行承包,剧院大部分时间接收市外歌舞剧团和戏剧团演出。2003年9月,市政府拨付60万元,对剧院进行现代化装修、改建,新换软席、电影音响设备,打造媒体视听新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