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业,山西洪洞人,民国8年(1919年)10月生。民国25年参加革命,在八路军总司令部通讯营二连、炮兵团七连任战士、班长,民国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8月任总司令部炮兵团迫击炮教导队学员、班长,晋察冀军区炮兵营一连排长,延安炮团六连排长,延安中央炮校九队区队长。民国34年任二野六纵队十八旅炮兵连长、二野六纵队炮兵辎重营副营长、十二军三十六师炮兵营营长。1951年1月参加抗美援朝,任志愿军三十五师炮兵主任兼炮团团长、志愿军十二军随校二大队副大队长,志愿军第三兵团炮兵训练总队第一副总队长。1953年任十二军三十五师炮兵主任。1955年被授予少校军衔并荣获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三级解放勋章。1959年转业,历任化工部上海化工研究院第三研究室主任、化工原料所副所长、第二试验厂厂长、党总支书记等职。1981年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