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倒分族,就是自从考了驾照就没摸过车、驾照永远放在兜里的“口袋司机”,几年都不会被扣一分。而另外一些总不守规矩的司机每年的12分都不够扣,必须花钱重新学习考试才能再开车。一些人从中看到了商机,从“口袋司机”那里收购驾照分,转卖给满12分司机,这些人以此为业,成为专业“倒分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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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操作方式客户对象收费标准行业内幕监管难点执法漏洞外界观点交管部门法律定位建议措施
背景[1]
近年来,随着学车热的升温,扬城涌现出了不少“本本一族”,拥有自己的驾照。然而能有自己的私家车毕竟是少数人,而一些没有车或长期不开车的“本本一族”,为了不浪费驾照上每年宝贵的12分,竟然在他们所持有的驾照上挖掘出了生财之道,利用自己手中没有扣分的驾照,帮助其他受交通处罚的人代扣分,以此卖分敛财、代人受过。这些“驾照代扣分”的广告堂而皇之地出现在一些网站上。
操作方式1. 在网上各大车友论坛上发“广告帖子”。“驾照代扣”便成了一个可以牟利的新行当。且可以提供C类、B类牌照的驾照代扣分服务,但仅限于探头拍摄的非现场处罚。
2. 倒分族将客户的行驶证和处罚单,再上拿上自己的驾照就行。去有关部分进行帮帮刷分,如果刷到10分以上可以每分优惠10元。
客户对象买分逃避处罚的人多为出租车司机、货运司机以及刚学会开车的新手等。因为这几类司机违法行为相对较多,驾照分数被扣完,又不愿意参加学习重新考试。
收费标准在类似的叫卖帖,价格一般是一分100元左右。有位叫卖者说,碰上特着急的,甚至卖过300元一分。
而许多卖驾照分的还负责收分。60元一分收驾照分。需要13分。外省驾照需要IC卡。
行业内幕一本驾照12分,如果按照提出的价格每分卖100元,一年最多可以卖1200元。按照规定,目前C照的换证周期为六年,而B照的年审周期为一年一次,因此,B照的计分周期为一年,第二年就开始重新计分。所以这些持驾照者,第一年只要少卖1分,就不需要重新考驾照。同时,第二年自己的本上又有了12分,就可以继续再卖了,如此循环下去,这完全是笔一本万利的生意。
监管难点现场执法的,违章驾驶人一般都逃不了,而这些代人扣分手法,主要是针对电子警察抓拍下来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拥有的电子眼或电子警察只能拍摄到违章车辆的车型、车号等外部情况,一般无法拍摄到车内违反交通秩序的驾驶人,所以大部分照片认车不认人,车牌清楚但车内人像模糊。
因此,难以辨别前往接受处理的人是否就是当事司机。因此,一些人就钻了这一空子,一旦被电子警察抓到的,便可以用别人的驾照去交钱。
“代人扣分”的查处存在着一定的困难,由于一般的交通违法事件每天要发生几百、几千起。如果每一个都核实,交警部门没有这么多的人力,技术上也不允许。就算真的调查取证了,时间会比较长,成本太大,因此目前还很难跟这些人较真。
执法漏洞1. 一般来说,违法次数是和驾驶员开车上路的时间成正比的,找人代扣分现象在货运司机、新手司机和经常在高速公路上驾驶的司机中较多。满12分后,驾驶员必须交钱重新学习、考试才能继续开车。介于这种心理,大部分便愿意花钱找倒分族。
2. 对在一年内扣满12分的驾驶人,交警部门将扣留其驾驶证。驾驶人要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主要目的就是加强驾驶员的法制观念。而违章司机拿着别人的驾照替自己扣分,这就使很多违章的人逃避了处罚。
3. 且交管部门的摄像头一般只能拍摄违法车辆车型、车牌号,拍不清司机相貌,这给执法留下了漏洞,也给了这些“倒分族”可乘之机,头丧失了监控全市整体交通状况的重要功能。
外界观点交管部门“代扣分现象”将得到整治。如果连续2年甚至3年,连续出现“顶格”扣分,那么司机将被重点监控,看其是否存在“代扣分”情形。北京市律协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金澎表示,“代扣分”是一种违法行为,这种弄虚作假的行为妨碍了相关部门的执法,已涉嫌妨碍公务。工商、公安等执法部门可以从网上公开叫卖、收购信息中获取线索,进行处理。法律定位买卖驾照分数的行为实际上就是一种违法行为。这样的买卖行为不仅让违法人回避了法律处罚,而且还严重影响了交通安全管理的秩序。如果驾照分数可借可卖,会使应接受教育的驾驶人得不到教育,让其心存侥幸,很可能会埋下交通肇事的祸根。同时,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法行为的行政相对人,这也就是说,谁违法就该处罚谁,买卖分的行为使得前来接受处罚的人与违法行为人不一致,这就已经违背了《行政处罚法》的公平原则。而代人受过应属于妨碍公务的违法行为。这一现象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治,管理上的漏洞和法律上的盲区是根本原因。
建议措施如何才能遏制这一现象,一些业内人士认为,为使真正的违法者得到处罚,除了受理交通违法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把关,认真核实违法者的身份外,同时交警部门应尽量增加现场处置,在车辆违法后对驾驶员的驾驶证件进行即时记录,同时改良电子监控技术,杜绝代人扣分现象。此外,应该加大对买卖驾驶证分数行为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