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人物人物简介电视剧《家常菜》男主角,由黄志忠饰演。《家常菜》反映了上世纪七十年代末的一群人的平凡影视人物刘洪昌
生活。该剧用对小人物生活细节的刻画,以及柴米油盐的百姓生活为主调,用温情又充满波折的故事剧情吸引观众视线,令人感到亲切和共鸣。人物剧情八十年代初某城市。在国营二食堂工作的大龄青年刘洪昌爱上了因家境贫寒而放弃了上大学机会的文惠。虽然遭到了刘洪昌的母亲和哥哥百般阻拦,但刘洪昌仍然和文惠结婚了。而文惠的弟弟文涛和妹妹文远对这个姐夫也充满敌意。文惠第二次怀孕之后,家里陡生灾变。十七岁的文远因为和刘洪昌赌气离家,被其街面上的小混混大黄猫糟蹋了。为了给姐姐复仇,十六岁的文涛刺杀了大黄猫。文惠受到这个强烈的刺激出血死在了医院。一系列的家庭变故使刘洪昌只能将悲痛深深地压抑在心底,扛起了这个风雨飘摇的家……
现实人物人物简介刘洪昌,男,江苏响水人,个体土方工程承包人。因在2011年2月10日震惊全国的江苏响水县“万人大逃亡”中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被响水县公安局于2月12日刑事拘留大逃亡
。人物事件2011年2月9日晚,刘在给响水陈家港化工园区的一家工厂送土时,发现厂区一车间冒热气,误以为有氯气泄漏,便电话通知自己的朋友,要求快跑。而朋友再通知朋友,最后竟演变成“化工厂要爆炸”的消息,导致方圆数十公里老少上万人连夜举家大逃命。由于雨雪交加,天黑路滑,有4人在逃亡途中遭遇车祸死亡,无数人在混乱中受伤。
有人将这称为“春节万人大逃亡”,直言这样的全民恐慌为“史上之最”,其可怕程度远超过了当年的“鬼子来了”。
2月12日,刘洪昌及殷某两人被响水警方以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而刑事拘留,另有两名违法行为人被行政拘留。律师说法2011年2月18日下午,刘洪昌的妻子王玲及其代理律师于德华与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洪道德见面,就刘洪昌是否涉嫌犯罪向专家和律师咨询。
“那天晚上,我哥哥看见化工厂那边冒起一股柱状白烟,而他自己是在化工厂下风向,没过一会儿,就感觉嗓子发干疼痛,”刘洪昌的堂妹刘丽说,“然后他就给自己一个也是在化工厂下风向附近正在打牌的朋友打电话,说‘化工厂在放烟,我闻到后嗓子开始痛’。从头到尾,他只给朋友打了这一个电话。”
“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中的‘传播’,是指在明知为虚假恐怖信息的前提下,向不特定的多数人散传这一信息的行为”,洪道德教授认为,事发当晚,刘洪昌给自己处于下风向的朋友打电话,属于点对点的通知,算不上传播。刘洪昌如果是群发短信,发微博,那才是传播。而从刘洪昌的整个行为过程来看,他并不具有扰乱社会秩序的主观愿望,所以,刘洪昌涉嫌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是不成立的。
对于事后当地政府解释事发当晚的“柱状白烟”只是一般的水蒸气,刘丽认为,刘洪昌只是普通老百姓,在当时的环境下,没有能力准确分辨目击物到底属于烟还是气,以及致使自己嗓子痛的到底是“柱状白烟”中的什么物质。
“无中生有才是编造”,洪教授说,“刘洪昌亲眼目击“白烟”,也亲身感受到“嗓子痛”,凭这两点,就谈不上编造,最多只能说他是行为不当、过于冒失,以后做事要慎重。
于德华律师说,当下刘家人最关心的是,刘洪昌什么时候能被放出来。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拘留期限一般为7天,在“多次作案,流窜作案,结伙作案”这三种法定条件下为30天,但刘洪昌的案情并不属于这三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但截至2011年2月21日止,刘洪昌尚未回到家中。刘丽和于德华律师认为,刘洪昌的拘押期很可能将延长至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