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获取战斗行动所需情报而进行的侦察。军事侦察的组成部分。由兵团、部队、分队指挥员及其司令部组织实施,是战斗的重要保障。
基本任务战术侦察的基本任务是:查明当面敌军的兵力部署、部队番号、战斗编成、指挥所位置、武器装备、行动企图、战斗特点、阵地编成、火力配系、工事构筑、障碍设置、物资补给,以及作战地域的地形、水文、气象和居民情况等。特别需要查明敌发起攻击或实施反击的时机、兵力、主要方向,以及敌战术核武器、化学武器的配置及可能使用的时机和地区。现代条件下实施战术侦察的手段有:观察、潜听、窃听、声测、光测、照相、搜索、捕俘、调查询问、搜集文件资料,以及雷达侦察、无线电技术侦察、电视侦察、战斗侦察、火力侦察等。战术侦察使用的力量,有各种专业侦察分队、战斗分队和民兵。实施战术侦察的原则和要求是:根据战斗任务和战场情况,周密地组织计划;将主要力量用于主要方向和重要目标,以完成主要侦察任务;控制一定的预备力量,以便遂行新的侦察任务或加强重要方向;灵活运用各种侦察力量和手段,积极和不间断地实施,及时、准确地获取所需情报;建立隐蔽、可靠的侦察通信联络,及时传递情报和指挥侦察行动。
主要方法古代在古代实施战术侦察的主要方法是:指挥员直接观察,向敌前沿和翼侧派出侦察人员;采取战斗行动探明敌人的虚实、强弱;向敌军内部派遣侦探;捕捉敌方人员和询问乡民等。20世纪20世纪以来,先进的科学技术广泛运用于战术侦察,使战术侦察能力大为提高。中国人民解放军历来重视战术侦察,在各种样式的战斗中,善于广泛而灵活地运用各种力量和手段进行侦察,对保障战斗的胜利起了重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民解放军逐步装备了现代化高效率的战术侦察器材,大大提高了侦察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