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会计检查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2-03-19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司法会计检查司法会计学名词。

诉讼法律中的司法勘验、检查的一种。

词义诉讼中对案件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及相关财物进行的勘验、检查。主要包括检查财务资料、会计资料和勘验库存现金、材料、商品等财物。

词源与别称该名词由中国学者于1991年创立。

别称:司法审计 司法会计侦查 司法会计勘验

辩义依照诉讼法律规定,诉讼中为了查明案情,诉讼主体需要对与案件有关的人身、物品、尸体、现场、账目等进行勘验、检查,即司法勘验、检查。包括司法人身检查、司法物品检查、司法尸体检查、司法现场勘验等。这种活动需要有司法机关及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聘请专家协助。司法会计检查通常是由侦查、检察、审判等司法人员以及当事人(或其辩护律师、代理律师)实施,必要时可以指派或聘请司法会计师协助。因此,司法会计检查不是指由司法会计师实施的检查。协助诉讼主体实施司法会计检查只是司法会计师的职责之一。

司法会计检查对策为了查明案情,在实施司法会计检查时需要一些对策,被称为司法会计检查对策。

司法会计检查对策按照需要查明的案情不同而不同。这主要是因为不同的案情所涉及的证据规格不同。因此,目前司法会计检查理论上都是按照案件类型归纳出不同案件的司法会计检查对策。

司法会计师可以为诉讼主体提供下列司法会计检查对策方面的协助:

一是,协助分析案情,确定司法会计检查的方案;

二是,协助修订司法会计检查方案;

三是,利用会计技术和司法会计检查经验,提供具体的查账方法、技巧并协助实施;

四是,协助分析司法会计检查的结果,确定是否需要补充检查。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