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光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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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1李国光,1938年2月生于上海,汉族,中共党员,1961年8月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 1961年9月至1985年8月历任最高人民法院西藏分院、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办事员、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审委会委员、副院长、党组成员。1985年10月至1995年12月历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委会委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1995年12月至今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党组成员。曾于1994年2月兼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首任庭长。系复旦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人物2李国光男,一九四九年十一月生,陕西汉中人。一九八二年毕业于延安大学物理系,现任职于甘肃冶金高级技校(即甘肃省嘉峪关市酒钢技校),高级讲师,发盟盟员甘肃省嘉峪关市物理学会理事,会员。

主要业绩:长期从事普教、职教工作,根据教学实践,曾在《中学生数理化》、《数理化学习》、《中学课程辅导》等杂志、报刊上发表教学论文《如何解惯性问题》、《中考选择题选析》等四十余篇。其中《一道电学选择题的解析》选入《耕耘札记一中学小学教师论文集》、《滑动变阴器的计算》选入《当肛素质增长率论文集》等,业绩曾在《中国当代学者大辞典》、《中国百科学者传略》、《跨世纪华夏教育人才大典》等书的辞条中作过简略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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