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理顺关系,加强与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的业务联系,有利于开展业务及与兄弟省市的对口交流,根据2002年7月5日海南省委常委会议精神,经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琼编[2002]84号文批准,原海南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海南省就业局)、海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海南省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等三个正处级单位合并组建“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海南省就业局)”,为副厅级事业单位。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对外使用主名为“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副名为“海南省就业局”。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海南省就业局)现主要承担人才引进、人才交流、人事代理、档案托管、职业介绍、劳动力市场、跨省就业、劳服企业、失业保险、境外就业、就业培训和再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和创业、职称考试、技能鉴定等管理服务职能。现我局不仅具备了省级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大部分的执行职能,而且人才、劳动力两市场统一贯通,还兼顾了教育口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和创业等工作,这种体制和资源优势是全国独有的。这些优势为我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和为全省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持,提供了广阔的工作平台。
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海南省就业局)现内设五个处:综合处、就业指导处、职业技能鉴定处、职称考试处和人才管理服务处;下设两个所和一个中心:海南省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所、海南省劳务管理所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培训中心。
为加快建立和完善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适应新形势下海南省就业工作的需要,我局按照原国家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人才劳动力市场建设要实现“三化”的要求,于2000年12月建成总面积1368平方的人才劳动力市场(招聘大厅和网络市场)。设固定招聘展位74个(临时增设可达到100个),可同时容纳100家单位进场招聘,1000人进场求职应聘。招聘大厅除了配备先进的大型电子显示屏,不停地滚动播放市场供求信息外,还安装了多媒体音视频系统和多媒体触摸查询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