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刘平梅老人晚年留影
刘平梅(1920—2007),祖籍广东中山,家族是当地一个破落的地主家庭;父亲很早就到上海去做生意,所以他出生于上海,出生一年后即回到广东。
他加入中国托派组织的时候正在读高中师范。他在初中时已读过很多书,先是无政府主义的文学作品,然后是马克思和托洛茨基的著作。
刘平梅晚年在回忆参加托派的过程时说:“一天我的老师高擎宇对我说:‘我已参加了共产主义同盟,为中国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他问我是否愿意参加。我回答,‘这样的大事,让我考虑三天后答复你’。三天后,当我把决定告知高擎宇后,高擎宇带我去见黄静波;黄静波向我讲述了共产主义同盟的历史,组织系统,及党员应该遵守的纪律。我表示愿意参加组织,服从组织纪律……自此我就成为共产主义同盟的党员。那时我还不知道共产主义同盟是托洛茨基派,也不知道托派和共产党有什么不同。后来我逐渐知道了托派的革命路线、政策、战略与策略。自此,我就忠实地奉行托派的革命路线”。
那一年是1938年,刘平梅18岁,自此一直到死,他没有放弃过这个信仰。
刘平梅加入托派后更加热情地投入到广东中山县青年战时服务团的抗战工作中。1937年他就和他的老师、同学们一起成立了服务团,其主要工作是,向民众宣传抗日,抵制日货,帮助前线士兵写家书,组织战场救护等活动。一年多后青年服务团被当地政府强行解散,他和同志们散发了一份“告中山民众书”,提出:“人民有集会结社自由,抗日自由,反对镇压抗日的群众团体”。为此他遭到政府通缉,东躲西藏,潜行于广东、澳门与香港之间。期间他冒着危险继续在青年学生与工人中开展抗日宣传活动;他也经历了托派组织内部的分裂和整顿。1941初,他总算把工作稳定在香港一家印钞厂的工厂里。
1941年12月8日,日军攻占香港九龙,18日从湾仔到筲箕湾分4个地方向香港岛登陆。刘平梅一家及工友们避难的茅屋遭到登陆日军的搜查,老弱病残被放走,青壮年男工被留下,他亲眼看到一些人被捆起来带走,一些人当场被砍死。他也没有逃脱砍头的厄运,他说:“日军举起刀就向我砍来,我用左手一挡,刀把我左手砍伤,我站不稳,倒在地上,日军用指挥刀从我颈后插进去,刀在颈骨上发出沙、沙的声音,血涌流出来,淋到我脸上,血是暖暖的,我还没有感到疼痛就昏过去了”。他醒来后,日军已经退去,他被当作死人丢在一片死寂中。在历尽一系列生命的冒险之后,他终于从屠刀下捡回一条性命。他说,他的头几乎被砍下来,刀入最深处离颈动脉只有一指之遥,如果再多用一点力,脑袋就掉了。
抗日战争胜利后,刘平梅拖着伤病的身体在广东、广西一带做工、教书,同时宣传托洛茨基主义思想。期间经常因国民党政府的通缉、追捕颠沛流离,生活贫困不堪。
1949年新政权建立前夕,广州托派组织几乎瘫痪,他出面主持这个时期广州托派的工作。他在生活艰难、政治环境紧张的压力下,设法维持广州托派组织的活动。当时的所谓组织活动,无非是在青年学生和工人中恢复读书会,讨论形势,学习列宁和托洛茨基的著作。刘平梅的想法是,“在组织处于低潮的时候应该有人出面担当责任”。他说,“从那时开始,我做好了准备,早晚有一天我会被捕”。
1952年12月22日,他回家吃过冬至饭,然后返回学校宿舍。那天晚上他在学校宿舍被捕了。刘平梅的前妻也是托派,我采访她时,她讲述了那天晚上家里发生的事情:她正在家中带孩子睡觉,孩子当时还不足三个月。有人敲门,她打开门,几个公安人员闯进门,用枪对着她说,你被捕了。她问:孩子怎么办?回答:抱着,一起走。刘平梅回忆:“几天后,我在牢房里听到婴儿的哭声,我听出那是我女儿的哭声”。“这时我明白了,我的妻子和女儿也在这里”。
两年后,刘平梅被广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其判决书内容如下:“广州市人民法院判决书,市字第476号”。判决书简要地历数了刘平梅的三个罪状。末尾处写道:托匪刘平梅“捕后无悔改表现应予严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特此判决罪犯刘平梅无期徒刑”。落款处印有广州市人民法院的大红印。时间是1954年;但据据刘平梅回忆,他收到这份判决书的时间已是1956年。
刘平梅老人后来一一指出这三个“罪状”的不实之处:审判期间没有经过任何取证、申诉、辩护等法律程序,只是在收到判决书后,公安人员曾对他说:如果你不服此判决,可以继续上诉。刘平梅没有上诉,他说“我心中已经明白,这个罪不是针对我一个人的,是对整个托派的。”从被捕的那天起,不论是审判还是谈话,刘平梅都没有认过罪,他反复重申一句话:“我不是反革命,托派不是反革命。”
从1952年到1979年的27年中,他因为认罪态度不好,思想顽固,受过刑具之痛、重刑关押之苦。他的妻子也因此被判刑10年,他的妻子告诉我:“出狱后我看到孩子生活得太困难了,我提出离婚”。刘平梅说:对于离婚,就像当年等待被捕一样,我早有思想准备。
“文革”期间,他又作为不思悔改的典型,在监狱中被批斗。根据熊安东和王国龙老人的回忆,文革中监狱里有三个托派被拉出来批斗,郑超麟、蒋振东和刘平梅。蒋振东被强迫跪在地上,刘平梅也在强迫下跪过。
1972年,监狱在押的托派们暂时被安置在青浦劳改农场管制。据说毛泽东开恩下了指示,要对这批人宽大释放,因为尚在文革中,社会秩序混乱,即做此处理;就在那一次,别人都走了,唯独把刘平梅一个人丢在监狱。他被送到上海郊区诹浦劳改农场的时间比别人晚了20多天,原因是他不认罪,态度强硬。
1979年,在劳改农场管制的托派们被正式释放,每人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一份裁定书:“刘平梅,男,五十九岁,广东省中山县人。因反革命罪,于一九五四年被广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在服刑期间,有悔改表现,已于一九七二年十一月三十日宽大释放,现决定给予公民权。”
刘平梅回忆,当他接到裁定书后即找到管理人员,他说:“你们有没有搞错?我不是反革命,托派不是反革命,我没有认罪,没有悔改。你们可要想好,如果一定要认罪才释放我,我宁愿回到监狱”。大概管理人员把他的态度向上级做了汇报。第二天答复他说:上级的意思是“不论态度如何,一律释放”。
刘平梅的女儿回忆道:“1979年,公安局的几个人找到我,动员我把父亲接回来,我想,既然政府都给他出路,我怎么能不给他出路呢?”
从出生三个月,女儿就离开了父亲,12岁之前她曾和祖母一起探监见过父亲两次,以后父女俩再没有见过面。她对父亲的记忆除了因反革命家属而备受社会歧视,生活异常艰辛外,就是听奶奶说:“你的爸爸是个好人”。1979年,她已28岁,她拿不准自己是否能够认出父亲。她是带着公安局提供的一张照片去上海接父亲的。
回到广州后,刘平梅开始了他对中国托派史的研究工作,在他的房间,几只高大的书柜,排满书籍,一类是马、恩、列和托洛茨基的原著;一类是中共党史、俄共党史、国际共运史;另一类是有关托派的理论、历史资料,包括六十年代出版的供批判用的内部读物灰皮书。
在他的晚年,最重要的工作就是研究中国革命史。2005年,他的《中国托派党史》在香港出版。他说:“唐宝林先生的《中国托派史》,我们是不满意的。我想,不满意不如自己也写一本,用我们所掌握的事实说话”。
客观地说,这部《中国托派党史》作为史书,还有许多缺陷,其学术价值也有待商榷,但是作为非专业学者,能做到此,谈何容易——何况这部《中国托派党史》在一些史料和史实的掌握发掘上也有新的进展,对研究中共党史和托派史具有参考价值。
他在总结自己人生经历时说:“我决不后悔,在信仰问题上,我的思想一直是稳定的”。
2007年11月8日,刘平梅老人在中国香港离开人世;他在晚年患上老年痴呆症,记忆全失,生活不能自理。[1]
人物访谈访问者:“据说中共胜利后,中国托派在思想上发生了混乱,你当时有什么想法?”
刘平梅:“这个事情,主要在香港,而不是在大陆。大陆的托派,在当时的最大问题是生存,是怎样在新政权下立足;香港的托派确实比较集中地思考托派本身的问题。就个人而言我不会因为中国共产党的胜利而改变我的信仰。”
访问者:“判无期徒刑时,怕吗?”
刘平梅:“不怕!这个准备早就有了,加入托派的时候就准备好要为革命牺牲”。
访问者:“当时的革命目标是推翻国民党政权,现在推翻了,而逮捕你的,不是国民党是共产党。”
刘平梅(笑了一下):“是呀,没想到,最终,我坐了共产党的牢,这一点我没有想到,想错了,没有想到会是共产党。”
访问者:“苏联的解体,是否意味着社会主义理想的破灭?你的信仰没有因此而动摇吗?”
刘平梅:“没有,这是托洛茨基早就料到的。苏联问题的主要教训是党的专制,党本身变质了。社会主义乃至共产主义不是一两次革命能够成功的,要有多次的斗争,要不断革命。”
访问者:“对无产阶级专政的看法?”
刘平梅:“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是对的,但中国实行的无产阶级专政是错的。因为中国的无产阶级专政都是自己同志之间斗,是群众斗群众,方向错了。无产阶级专政应该是对敌人的专政。但在中国成了党内的派系斗争,成了文革的武斗。”
名字由来刘平梅老人回忆道:我的这个名字,是我参加托派后自己改的,我喜欢梅花,因为它高傲、耐寒,有坚强的品格;最初我想用‘铁梅’二字,又觉‘铁’字太硬,就改为‘平梅’了,取‘和平’、‘平和’之意”。
人物评价刘平梅老人,一位陌生而传奇的老人,他生命的轨迹被越来越多的人感动,并产生深深的敬意。
老人走的时候,一定是带着遗憾的;因为,在我们中国,法制还没有足够强大的力量来维护个人,尤其是持不同政见者的信仰自由、思想自由;我们的政治文明还滞留在专制的历史阶段,迟迟不得前行,所以在老人活着的日子里,没能听不到一个郑重的声音“托派不是反革命,你们不是反革命!”
老人走的时候,一定是从容而坦荡的;因为就个人良心而言,他不会留下明末清初士大夫吴梅村式的万古惭愧。
在他从1952年至今的55年中,不论遭遇怎样的处境,他都没有停止过作为一个生命的申辩:“我不是反革命,托派不是反革命!”
思其人,悲其遇,感其志。刘平梅老人他永远值得我去尊重。如果抛开特定历史环境,对刘平梅老人选择信仰和坚持信仰的价值评价还有重新审视的余地,但万变不离其宗的是:尊重个人的信仰,确保个人思想的自由,却是我们永远要坚守,要捍卫的原则,我期待着那个时刻的到来。
写到这里,我想引用陈独秀先生晚年的两幅对联来结束我的悼念文字:“行无愧怍心常坦,身处艰难气若虹。”“海底飞尘终有日,山头化石岂无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