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2-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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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担负着省政府财政资金采购任务,服务于政府行政事业单位,保证财政资金使用节省、高效,使政府采购资金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为此,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下列行为准则。? 一、讲学习。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自身业务素质。

二、讲政治。提高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增强全局观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议、决定。?

三、讲正气。发扬求真务实、言行一致优良作风;纠正和防止各种不良习气;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于律已,不徇私情,做到清正廉洁、克己奉公、勤奋工作。?

四、讲依法行政。学习掌握运用法律、法规知识、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敢于向一切违纪行为作斗争。?

五、讲团结。做到团结协作,互相信任、谅解、支持;提高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和凝聚力。?

六、讲优质服务。强化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恪守职业道德,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七、讲纪律。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做到有事请假。?

八、不以权谋私。不准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索贿受贿。不得在家中接待任何与公事有关的客人。?

九、不违规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十、不超越职能。尽职尽责,遇事多请示、汇报。?

十一、不弄虚作假。严守商业秘密;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的原则;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财政资金使用节省、高效、安全。?

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应自觉按十一条准则要求自己,在执行公务中不断规范自身行为,并接受社会监督;以优质、高效的工作作风和工作质量保证省委、省政府各项决定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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