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国玺或传国玉玺,为中国古代皇帝的信物,史书记载传国玉玺乃蓝田玉雕成。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灭六国统一中国後,秦始皇以一蓝田玉琢为传国玉玺,命李斯丞相在其上篆「受命於天,既寿永昌」八个虫鸟字,由玉工孙寿刻到上面。秦二世死後,由子婴把传世玉玺献给汉高祖刘邦,授之为「汉传国玉玺」。王莽篡权後,向孝元皇太后逼索玉玺,皇太后怒,把国玺狠狠砸在地上摔崩了一个角,王莽让人用黄金镶补,尽管手艺精巧,但宝玺终究留下缺角之痕。
东汉末年各路诸侯讨伐董卓时,率先攻入洛阳城的孙坚,在井中得一宫女之尸身上有一红色盒子,匣中之物正是传国玺。(见《吴志》)之後孙坚之子孙策将玉玺献与袁术以借兵马。孙策用此玺从袁术处换来三千兵将,从而奠定了孙吴霸业之基。袁术称帝失败後,玉玺归属曹操。
玉玺的失踪之後玉玺经过魏、西晋、前赵、冉魏、东晋、宋、南齐、梁、北齐、周、隋,传到唐朝,至五代后梁、后唐时失去踪影。有关玉玺的失踪之说,现时有三种说法:
1.後唐末帝李从珂自焚之时,玉玺便失踪。
2.公元946年後晋出帝被辽太宗捕获之时丢失。
3.传国玺是在元顺帝手上再度失踪的,元朝皇室曾有玉玺之记录。明军攻入元大都, 「俘获诸王子6人,玉玺两枚,元成宗玉玺一枚,元朝共11个皇帝,其它皇帝玉玺均没有缴获。」 据《二十五史纲鉴》载:公元1370年5月,明军横扫漠北直捣应昌之时,缴获元顺帝出逃所带到漠北的一批珠宝。其中既没有元朝的诸帝之玉玺,又没有传国玺。由於传国玺的下落不明,明、清两朝均没有传国玺。是故明朝开国时,明太祖朱元璋有三件憾事,其中首件就是「少传国之玺」。
玉玺 又称“传国玉玺”“传国玺”,为秦以后历代帝王相传之印玺,乃奉秦始皇之命所镌。其方圆四寸,上纽交五龙,正面刻有李斯所书“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篆字,以作为“皇权神授、正统合法”之信物。嗣后,历代帝王皆以得此玺为符应,奉若奇珍,国之重器也。得之则象征其“受命于天”,失之则表现其“气数已尽”。凡登大位而无此玺者,则被讥为“白版皇帝”,显得底气不足而为世人所轻蔑。由此便促使欲谋大宝之辈你争我夺,致使该传国玉玺屡易其主,辗转于神州赤县凡二千余年。然终于销声匿迹,至今杳无踪影,辄令人扼腕叹息。
传说的传国玉玺和氏璧说
“传国玉玺”就材于“和氏之璧”。春秋时,楚人卞和在山中得一璞玉,献与厉王。王使玉工辨识,云为石也。王怒,以欺君罪刖卞和左足。后武王即位,卞和复献玉,仍以欺君罪再刖右足。及文王即位,卞和抱玉坐哭于荆山之下。文王遣人问询,曰:“吾非悲刖也,悲夫宝玉而题之以石,贞士而名之以诳。”文王使良工剖璞,果得宝玉,因称和氏璧。威王时,相国昭阳灭越有功,王以此和氏璧赐之。旋昭阳在水渊畔大宴宾客赏璧,是时有人大呼:“渊中有大鱼!”众人乃离室临渊观之,回席后和氏璧竟不翼而飞。当时疑为门人张仪所窃,于是拘仪而严加拷问无果。张仪受此凌辱,怀恨在心,便一气之下,离楚入魏,再入秦,秦惠文王后元十年(前315),拜为秦相,乃游说诸国联秦背齐,复以使节身份入楚,瓦解齐楚联盟。后拘怀王,克郢都,尽取楚汉中之地,终于得报此仇。
后此璧为赵国太监缨贤所得,旋被赵惠文王据为己有。秦昭王闻之,“遗书赵王,愿以十五城请易璧”,当时秦强赵弱,赵王恐献璧而不得其城,左右为难。蔺相如自请奉璧至秦,献璧后,见秦王无意偿城,乃当廷力争,宁死而不辱使命,并以掷璧相要挟,终致秦王妥协,得以“完璧归赵”。
秦王政十九年,(前228),秦破赵,得和氏璧。旋天下一统,赵政称始皇帝。命李斯篆书“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字,咸阳玉工王孙寿将和氏之璧精研细磨,雕琢为玺。传国玉玺乃成。据传,秦王政二十八年(前219),秦始皇乘龙舟过洞庭湖,风浪骤起,龙舟将倾,秦始皇慌忙将传国玉玺抛人湖中,祈求神灵镇浪。玉玺由此失落。而八年后,华阴平舒道有人又将此传国玺奉上。自是,其随江山易主凡不下十数次,尽尝坎坷流离之痛楚。
秦子婴元年(前207)冬,沛公刘邦军灞上,秦王子婴跪捧玉玺献于咸阳道左,秦亡。传国玺得归刘汉。西汉末年,外戚王莽篡权,时孺子婴年幼,玺藏于长乐宫太后处。王莽遣其弟王舜来索,太后怒而詈之,并掷玺于地,破其一角。王莽令工匠以黄金补之。及莽兵败被杀,禁卫军校尉公宾得传国玺,趋至宛,献于更始帝刘玄。更始帝刘玄三年(公元25),赤眉军杀刘玄,立刘盆子。后刘盆子兵败宜阳,将传国玺拱手奉于汉光武帝刘秀。至东汉末年,宦官专权。灵帝熹平六年,袁绍入宫诛杀宦官,段珪携帝出逃,玉玺失踪。
至献帝时,董卓作乱。孙坚率军攻入洛阳。某日辰时,兵士见城南甄宫中一井中有五彩云气,遂使人入井,见投井自尽之宫女颈上系一小匣,匣内所藏正是传国玉玺。孙坚如获至宝,将其秘藏于妻吴氏处。后袁术拘吴氏,夺玺。袁术死,荆州刺史徐璆携玺至许昌,时曹操挟献帝而令诸侯,至此,传国玺得重归汉室。
汉献帝延康元年(公元220),献帝被迫“禅让”,曹丕建魏,改元黄初。乃使人于传国玺肩部刻隶字“大魏受汉传国玺”,以证其非“篡汉”也,实乃欲盖弥彰。魏元帝曹奂咸熙二年(公元265),司马炎依样而行,称晋武帝,改元泰始,传国玺归晋。晋永嘉五年(公元311),前赵刘聪俘晋怀帝司马炽,玺归前赵。十九年后,后赵石勒灭前赵,得玺。更别出心裁,于右侧加刻“天命石氏”。又二十年,再传冉魏,后冉魏求乞东晋军救援,传国玺为晋将领骗走,并以三百精骑连夜送至首都建康(今南京),由此,传国玺乃重归晋朝司马氏囊中。
南朝时,传国玺历经宋、齐、梁、陈四代更迭。隋一统华夏,将传国玺收入隋宫。大业十四年(公元618)3月,隋炀帝杨广被杀于江都(今扬州),隋亡。萧后携太子元德携传国玺遁入漠北突厥。
唐初,太宗李世民因无传国玉玺,乃刻数方“受命宝”、“定命宝”等玉“玺”,聊以自慰。
贞观四年(公元630),李靖率军讨伐突厥,同年,萧后与元德太子背突厥而返归中原,传国玺归于李唐,太宗龙颜大悦。
唐末,天下大乱,群雄四起。唐天佑四年(公元907),朱全忠废唐哀帝,夺传国玺,建后梁。十六年后,李存勗灭后梁,建后唐,传国玺转归后唐。又十三年后,石敬塘引契丹军至洛阳,末帝李从珂怀抱传国玺登玄武楼自焚,传国玺就此失踪。
根据民国年间,时任蓝田县县长、喜好玉石收藏的童冠文推考,传国玉玺可能被五代的冯道私藏。但是,该网民的帖子无任何出处。冯道,历仕后唐、后晋、后汉、后周和辽的大臣。字可道。瀛州景城(今河北沧州西)人。唐末,冯道事幽州刘守光为参军。刘守光败后,冯道事河东节度使李克用,为掌书记。李存勖即位,以冯道为翰林学士。明宗时任相。冯道历五朝十一帝,不离将、相、三公高位,容身保位,未尝谏诤。晚年自称长乐老。
后唐主李从珂与曹太后刘皇后等在亡国之际,登玄武楼自焚而亡之时,冯道正是当时的重臣。唐废帝李从珂时,冯道为三公之一的司空,李从珂在玄武楼自焚而死,传国玉玺自此不知去向,莫非传国玉玺被冯道收藏?这时,一个更大胆的想法使他(即童冠文——笔者注)心头为之一震,传国玉玺会不会就在冯道的墓中?这样一想,他心头的疑云便一点一点地散开了,立时感到云开日出,豁然开朗起来,看来传国玉玺很有可能就在冯道的墓中。
原来冯道不仅是一个善于观望形势、舍弱趋强、无所建树的大官僚,而且还是一个私藏国宝、老谋深算的人。他把传国玉玺私藏起来而没有献出来,大概是出于这样的考虑。也许即使献出来他也不可能当更大的官了,他深知自己的官职已经够高了,纵使献宝邀功也是白搭,所以便藏了起来。而他死后,却让这稀世珍宝陪伴着他那丑恶的肉体,成为千百年来的一大迷踪。
后周太祖郭威时,遍索传国玺不得,无奈镌“皇帝神宝”等印玺两方,一直传至北宋。北宋哲宗时,有农夫名段义者于耕田时发现传国玺,送至朝廷。经十三位大学士依据前朝记载多方考证,认定乃始皇帝所制传国玺。而朝野有识之士多疑其伪。至北宋末年,徽宗好风雅,增刻印玺十方,时人有画蛇添足之讥,其实徽宗似有淡化传国玺地位之深意在其中也。
宋靖康元年(公元1126),金兵破汴梁,徽钦二帝被掠,“传国玺”被大金国掠走,其后便销声匿迹。
元至元三十一年(公元1294),世祖忽必烈崩。“传国玉玺”忽现于大都,叫卖于市,为权相伯颜命人购得。伯颜曾将蒙元收缴各国之历代印玺统统磨平,分发给王公大臣刻制私人印章。传国玉玺亦恐在其中而遭不测。
元至正二十八年(公元1368),朱元璋在建康称帝,号大明,改元洪武。继而北伐,蒙蒙元廷弃中原而走漠北,继续驰骋于万里北疆。明初,太祖遣徐达入漠北,穷追猛打远遁之残元势力,其主要目的便是索取传国玉玺,然最终还是无功而返。
明清两代,时有“传国玉玺”现身之鼓噪,然皆附会、仿造之赝品。如明孝宗时,曾有人进献所谓“传国玉玺”,孝宗认定其为赝品而未采用。至清初时,紫禁城藏御玺三十有九,其中一方即被称作“传国玉玺”。而乾隆时,高宗皇帝颇好考据,钦定其为赝品。但权且以假当真,聊以充数,亦无深究者。
民国成立,清廷退位,但依优待条件,仍盘踞紫禁城而称孤道寡。直至民国十三年(公元1924)11月,末代皇帝溥仪被冯玉祥驱逐出宫,此“传国玉玺”复不见踪影。当时冯部将领鹿钟麟等人曾追索此镶金玉玺,至今仍无下文。
由是,历经两千余年风风雨雨、扑朔迷离,“传国玉玺”数隐数现,最终湮没于历史的漫漫长河之中。皇帝亦淡出中国历史,更无所谓“白版”不“白版”矣。
和氏璧的由来
和氏璧是历史上著名的美玉,在它流传的数百年间,被奉为“价值连城”的“天下所共传之宝”。
春秋时,楚人卞和在楚山,一说荆山(今湖北南漳县)看见有凤凰栖落在山中的青石板上,依“凤凰不落无宝之地”之说,他认定山上有宝,经仔细寻找,终于在山中发现一块玉璞。
卞和将此璞献给楚厉王。然而经玉工辨认,璞被判定为石头,厉王以为卞和欺君,下令断卞和左脚,逐出国都。
武王即位,卞和又将璞玉献上,玉工仍然认为是石头,可怜卞和又因欺君之罪被砍去右足。
及楚文王即位,卞和怀揣璞玉在楚山下痛哭了三天三夜,以致满眼溢血。文王很奇怪,派人问他:“天下被削足的人很多,为什么只有你如此悲伤?”卞和感叹道:“我并不是因为被削足而伤心,而是因为宝石被看作石头,忠贞之士被当作欺君之臣,是非颠倒而痛心啊!”这次文王直接命人剖璞,结果得到了一块无瑕的美玉。
为奖励卞和的忠诚,美玉被命名为“和氏之璧”,这就是后世传说的和氏璧。
楚王得此美玉,十分爱惜,都舍不得雕琢成器,就奉为宝物珍藏起来。又过了400余年,楚威王为表彰有功忠臣,特将和氏璧赐予相国昭阳。昭阳率宾客游赤山时,出玉璧供人观赏,不料众人散去后,和氏璧不翼而飞。
50余年后,赵国人缪贤在集市上用五百金购得一块玉。令人始料未及的是,经玉工鉴别,此玉就是失踪多年的和氏璧。赵惠文王听说和氏璧在赵国出现,遂据为己有。
秦昭王获悉此事后,致信赵王说,愿以秦国十五座城池换取玉璧。越王慑于秦国威力,派蔺相如奉璧出使秦国。机智过人的蔺相如不辱使命,设计取回玉璧,送回赵国。
公元前228年,秦灭赵,和氏璧最终还是落入秦国手中,不幸的是,和氏璧从此从历史记载中消失了。传说中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将和氏璧制成了传国玉玺。
传国玉玺的沉浮姑且不论传国玉玺是否是用和氏璧琢制的,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确实曾令玉工雕琢过一枚皇帝玉玺,称之为“天子玺”。据史书记载,此玺用陕西蓝田白玉雕琢而成,螭虎钮,一说龙鱼凤鸟钮玉玺上刻文是丞相李斯以大篆书写的“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字。
传国玺自问世后,就开始了富有传奇色彩的经历。传说公元前219年,秦始皇南巡行至洞庭湖时,风浪骤起,所乘之舟行将覆没。始皇抛传国玉玺于湖中,祀神镇浪,方得平安过湖。8年后,当他出行至华阴平舒道时,有人持玉玺站在道中,对始皇侍从说:“请将此玺还给祖龙(秦始皇代称)。”言毕不见踪影。传国玉玺复归于秦。
秦末战乱,刘邦率兵先入咸阳。秦亡国之君子婴将“天子玺”献给刘邦。刘邦建汉登基,佩此传国玉玺,号称“汉传国玺”。此后玉玺珍藏在长乐宫,成为皇权象征。西汉末王莽篡权,皇帝刘婴年仅两岁,玉玺由孝元太后掌管。王莽命安阳侯王舜逼太后交出玉玺,遭太后怒斥。太后怒中掷玉玺于地时,玉玺被摔掉一角,后以金补之,从此留下瑕痕。
王莽败后,玉玺几经转手,最终落到汉光武帝刘秀手里,并传于东汉诸帝。东汉末,十常侍作乱,少帝仓皇出逃,来不及带走玉玺,返宫后发现玉玺失踪。旋“十八路诸侯讨董卓”,孙坚部下在洛阳城南甄宫井中打捞出一宫女尸体,从她颈下锦囊中发现“传国玉玺”,孙坚视为吉祥之兆,于是做起了当皇帝的美梦。不料孙坚军中有人将此事告知袁绍,袁绍闻之,立即扣押孙坚之妻,逼孙坚交出玉玺。后来袁绍兄弟败死,“传国玉玺”复归汉献帝。
三国鼎立时,玉玺属魏,三国一统,玉玺归晋。西晋末年,北方陷入朝代更迭频繁、动荡不安的时代。“传国玉玺”被不停地争来夺去。晋怀帝永嘉五年(公元311年),玉玺归前赵刘聪。东晋咸和四年(公元329年),后赵石勒灭前赵,得玉玺;后赵大将冉闵杀石鉴自立,复夺玉玺。此阶段还出现了几方“私刻”的玉玺,包括东晋朝廷自刻印、西燕慕容永刻玺、姚秦玉玺等。到南朝梁武帝时,降将侯景反叛,劫得传国玉玺。不久侯景败死,玉玺被投入栖霞寺井中,经寺僧将玺捞出收存,后献给陈武帝。
隋唐时,“传国玉玺”仍为统治者至宝。五代朱温篡唐后,玉玺又遭厄运,后唐废帝李从珂被契丹击败,持玉玺登楼自焚,玉玺至此下落不明。
真假传国玉玺由于历代统治者极力宣扬获得传国玺是“天命所归”、“祥瑞之兆”,自宋代起,真假传国玺屡经发现。如宋绍圣三年(公元1096年),咸阳人段义称修房舍时从地下掘得的“色绿如蓝,温润而泽”、“背螭钮五盘”的玉印,经翰林学士蔡京等13名官员“考证”,认定是“真秦制传国玺”的玉印。然而,据后世人考证,这是蔡京等人为欺骗皇帝而玩的把戏。明弘治十三年(公元1500年),户县毛志学在泥河里得玉玺,由陕西巡抚熊羽中呈献孝宗皇帝。相传元末由元顺帝带入沙漠的传国玺,曾被后金太宗皇太极访得,皇太极因而改国号“金”为“清”。但清初故宫藏玉玺39方,其中被称为传国玺者,却被乾隆皇帝看作赝品,可见传国玺的真真假假实难确定。据说真正的传国玺是明灭元时,被元将带到漠北了。真正的传国玺是否和氏璧所为?又流向哪里?至今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明清两朝人士对“传国玉玺”的态度,已经与以往时代有所不同。据《明史·舆服志·皇帝宝玺》载,礼部尚书傅瀚谈及地方送来的传国玺时评论道:“自秦始皇得蓝田玉以为玺,汉以后传用之。自是巧争力取,谓得此乃足已受命,而不知受命以德,不以玺也。故求之不得,则伪造以欺人;得之则君臣色喜,以夸示于天下。是皆贻笑千载。”清高宗御制《国朝传宝记》也说:“会典所不载者,复有‘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一玺,不知何时附藏殿内,反置之正中。按其词虽类古所传秦玺,而篆文拙俗,非李斯虫鸟之旧明甚……若论宝,无非秦玺,既真秦玺,亦何足贵!乾隆三年,高斌督河时奏进属员浚宝应河所得玉玺,古泽可爱,又与《辍耕录》载蔡仲平本颇合。朕谓此好事者仿刻所为,贮之别殿,视为玩好旧器而已。夫秦玺煨烬,古人论之详矣。即使尚存,政、斯之物,何得与本朝传宝同贮?于义未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