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恩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2-10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于洪恩 1927年8月生,山东日照莒县刘家官庄镇后于家庄人。194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6年1月参加革命工作。大学学历。工程师。1942年为黑龙江鹤岗东山煤矿工人、班长、坑长、副矿长、矿长。建国后任鹤岗矿务局东山矿副矿长。1952年任鹤岗矿务局兴安建井队队长、建安公司经理。1956年在北京煤炭工业部干校、北京矿业学院采矿系(1961年毕业)学习。1962年任鹤岗矿务局副局长、兴安矿矿长。1966年-1969年“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1969年任鹤岗矿务局副局长,鹤岗市革委会生产指挥部副主任。1973年任黑龙江省煤炭管理局副局长。1977年任中共鹤岗市委副书记,鹤岗矿务局党委书记。1980年在中共中央党校学习。1981年任煤炭工业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1985年4月任煤炭工业部部长、党组书记。1988年5月任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总经理。1989年12月任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1书记、执委会委员、党组副书记。1991年12月回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任职。第8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中共第12、13届中央委员。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