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馆简介遵义师范学院图书馆的前身为1907年创建的遵义师范学堂图书室,解放后随着学校的发展变化曾数易其名。2001年5月经国家教委批准升格为遵义师范学院后始为现名。现有独立馆舍14770平方米,藏书60余万册,年订报刊820余种。建立有图书馆管理系统局域网,全面实行计算机管理。拥有160台客户机电子阅览室一间。新馆建成后,从管理理念到管理模式、馆内设施等都有较大改变、更新或增加。馆藏将有较大幅度增长,并将根据学院办学方向努力构建我馆馆藏特色,以更好地为学院教学、科研服务。管理体制实行院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下设办公室,采编部,期刊部,流通部,信息技术部等五个部门等机构。设立有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为主任委员、馆长为副主任委员、各系主任或学术带头人为委员的图书情报委员会。制定有整套比较完善的规章制度、奖惩制度、评估制度。馆员实行聘任制,双向选择。 馆员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较高。全馆工作人员37人,均经过不同程度的专业培训。职称结构为高级9人,中级7人,初级6人。图书馆学研究之风较为浓厚。近年来,全馆人员在省内外报刊上共发表文章150余篇,其中3篇获省级优秀论文奖,一篇获市级优秀论文奖。对外交流亦较活跃,与全国786个各类图书馆和科研单位建立了学术资料交换关系。通过全馆人员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遵师校徽
馆藏布局及开放时间库室名称
馆内位置
藏书范围
服务方式
服务对象
开放时间
文学书库
二层东侧
I:文学类
开架借阅
学生、教职工
周一至周四
8:00-18:00
周五
8:00-12:00
周六
10:00-18:00
社科一库书
三层东侧
A~F: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哲学、宗教;社会科学;政治、法律;军事;经济
同上
同上
周一至周四
8:00-18:00
周五
8:00-12:00
周六
10:00-18:00
社科二库书
四层东侧
GJK:文化、科学、教育、体育;艺术;历史、地理
同上
同上
周一至周四
8:00-18:00
周五
8:00-12:00
周六
10:00-18:00
语言和自然科学书库
五层东侧
N~Z:语言文字;自然科学类
同上
同上
周一至周四
8:00-18:00
周五
8:00-12:00
周六
10:00-18:00
工具书库
四层403室
工具书
开架借阅
同上
周一至周四
8:00-12:00
14:30-17:30
周五
8:00-12:00
古籍室
四层401室
中国古代文献
同上
教职工
周三 8:00-12:00
现刊阅览室
二层西侧
现刊报
同上
学生、教职工
周一至周四:
9:00-22:00
周五:
8:00-12:00
18:30-22:00
周六、周日
10:00-22:00
过刊阅览室
四层西侧
合订本期刊
同上
同上
周一至周四:
8:00-12:00
14:30-17:30
周五
8:00-12:00
浙江大学捐献书库
五层501室
各类教材
同上
同上
周三:
14:30-17:30
旧报阅览室
四层402室
旧报
同上
同上
预约
电子阅览室
二层西侧
上网服务,电子资源浏览
计算机检索(收费1元/小时)
学生、教职工
周一至周四:
10:00-22:00
周五:
17:00-22:00
周六、周日:
10:00-22:00
图书馆信息工作委员会为了进一步专注于图书馆对全校师生员工的信息化服务,扩大服务范围和提高服务质量,图书馆特成立信息工作委员会。该委员会由馆长直接负责,由图书馆各部门负责人和技术部工作人员为成员而共同组成,专职于图书馆信息化建设工作。具体负责图书馆网页的建设与更新,图书馆信息的网上发布,读者问题答疑,图书馆数字图书资源的发布,馆藏书目数据发布等工作。欢迎全校师生员工对图书馆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提出宝贵意见。遵师图书馆
规章制度入馆须知
一、讲究文明礼貌,共同创造一个舒适、幽静的学习环境。
二、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爱护图书馆的建筑、图书、设备、花木等,损坏加倍赔偿。
四、尊重图书馆工作人员。
五、保持馆内安静,不大声讲话。
六、讲究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果皮纸屑,不在馆内吃食物。随便吐痰及乱抛果皮纸屑者,罚款一元。
七、馆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五元。
八、禁止穿拖鞋、背心及运动短裤入馆。
现 刊 阅 览 室 规 则
一、阅览室的服务对象为全校师生员工。
二、室内期刊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凭本人借阅证换取所需书刊。每次限借一册,阅完后再换。不得带出室外。当班必须归还。如有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如用他人借阅证阅览者,一经发现,工作人员有权扣留借阅证。
三、取期刊时,应检查是否有缺页、污损等情况,如有上述情况,请立即告知工作人员,否者将负赔偿责任。对所借期刊应加爱护,若有撕剪、折页、污损者,按本馆《图书赔偿制度》处理。
四、在期刊架上选刊时,应及时选取,不得过久逗留。选好后填写索书单到座位上阅读,以免妨碍他人选刊和工作人员的巡视。
五、请爱护室内桌椅等设备,不得在桌上乱刻乱画,不得私自将桌椅带出室外,如有违反加倍赔偿。
六、请遵守公共秩序,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将收放音机、手机、寻呼机等有声物品带入室内,如有违者,工作人员有权没收。注意室内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抛果皮纸屑。讲究文明礼貌,做文明读者。
七、以上要求望读者自觉遵守,做文明读者。对不良行为要主动帮助、劝阻,以保持安静、舒适的学习环境。
过刊库查阅规则
一、过刊库服务对象为全院教师、学生。
二、库内书刊实行开架查阅。读者一律凭本人借阅证入库,用借阅证换取代书板入库查阅。如带有提包、书包,穿有大衣、风衣,请先放到指定地点后方可入内。读者在架上选书时,请按规定使用代书板,以避免乱架。阅毕离库时,请填写读者查阅登记薄,用代书板换回借阅证。
三、库内书刊是开架借阅,请自觉爱护书刊,不得在上面批注、圈画,若有撕剪、折页、污损者,按本馆《图书赔偿制度》处理。
四、本室书刊只供室内查阅,概不外借。如需复印,可向管理人员办理临时借出手续,当班必须归还。如发现盗窃书刊者,处以100元以上罚款并报学校记过处分。
五、查阅中如有疑难,请向管理人员提出咨询,并填写读者咨询单。
六、请爱护室内桌椅等设备,不得在上面乱写乱刻,如有损坏或私自带出室外,加倍赔偿。
七、请遵守公共秩序,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将收放音机、手机、寻呼机等有声物品带入室内,如有违者,工作人员有权没收。注意室内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抛果皮纸屑等。讲究文明礼貌。
八、以上要求望读者自觉遵守,做文明读者。对不良行为要主动帮助、劝阻,以保持安静、舒适的学习环境。
工具书库查阅规则
一、教学参考室的服务对象为本院教职工、学生。
二、室内书刊实行开架查阅。读者一律凭本人借阅证入室,用借阅证换代书板入库查阅。如带有提包、书包,穿有大衣、风衣,请先放到指定地点后方可入内。读者在架上选书时,请按规定使用代书板,以避免乱架。阅毕离库时,请填写读者查阅登记薄,用代书板换回借阅证。
三、请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批注、圈画,若有撕剪、折页、污损者,按本馆《图书赔偿制度》处理。
四、本室书刊只供室内查阅,概不外借。如需复印,可向管理人员办理临时出借手续,当班必须归还。如发现盗窃书刊者,处以100元以上罚款并报学校记过处分。
五、查阅中如有疑难,请向管理人员提出咨询,并填写读者咨询单。
六、请爱护室内桌椅等设备,不得在上面乱写乱刻,如有损坏或私自带出室外,加倍赔偿。
七、遵守公共秩序,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将收放音机、手机、寻呼机等有声物品带入室内,如有违者,工作人员有权没收。注意室内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抛果皮纸屑等。讲究文明礼貌。
八、以上要求望读者自觉遵守,做文明读者。对不良行为要主动帮助、劝阻,以保持安静、舒适的学习环境。
遵师图书馆侧面
自修室规则
一、本室供学生课余时间自修学习,非本校学生不能入内。
二、请遵守公共秩序,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三、请爱护室内桌椅等设备,不得在桌上乱刻乱画,不得私自将桌椅带出室外,如有违者加倍赔偿。
四、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抛果皮纸屑等。
五、讲究文明礼貌,做文明读者。
图书借阅规则
一、我馆图书一律凭本人借阅证借阅。用他人借阅证借书,工作人员有权没收。
二、我馆实行开架借阅,读者进入书库,除了笔和笔记本以外,其它物品一律不能带进书库。
三、借到图书后,请当面检查图书有无破损、涂写、缺页等情况,如有,应及时向工作人员申明并由工作人员加盖印记;还书时,如有上述情况而无印记,按我馆《书刊赔偿规定》处罚。
四、借书一律实行限期,教师借书期限半年;学生借书期限45天;实习生实习期间借书期限半年。读者所借图书,如本馆有特殊需要,可提前催还,读者不得拒还。
五、借书后,请注意归还日期,可以提前归还,但不能逾期,如逾期,按本馆规定计逾期罚款,逾期罚款每天0.1元。
六、请爱护图书,如有毁损、遗失者,按我馆《书刊赔偿规定》处理。盗窃图书,报学院处理。
七、贴有兰色书标的图书,一律不外借。
书刊预约、催还制度
为了加快图书流通、减少拒借率,方便读者借阅,特制定书刊预约、催还制度。
一、读者需借书刊如已借出,读者又需要这本书,工作人员应请读者填写预约单,待书还回后,按所填时间先后,通知该读者来馆借阅。
二、若读者因教学科研急需借阅的书刊己借出,填写预约单后,工作人员可通知已借该书的读者提前还回,再通知需该书的读者来馆借阅。
三、学生读者借书逾期未还,可口头带信催还,逾期时间长者可与该生所在系、班取得联系催还。教师借书逾期未还,除口头催还外,每学期结束写一次催书单送到教师手中。
四、每年七月上旬、十一月上旬对学生借书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逾期未还的书刊,填写催书单发到读者手中,以便及时催还逾期书刊。
遵义师院图书馆赔偿制度遵师图书馆夜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馆工作条例》第八条“要教育读者爱护书刊资料,对违章或损毁、盗窃书刊资料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赔偿、罚款以至行政处分等不同处理”的规定,结合我馆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赔偿制度。
一、读者借出的书刊资料还回时,如发现污损、批点裁剪、撕页,罚款起价是1.00元,视污损情况增加赔款倍数;遗失书条形码罚款2元;遗失书刊,一律以原版新书加以赔偿,并收加工费2.00元。
二、如该书确实无法购到时,则按下列规定赔偿:
1、一般图书
(1)书价在l0元以下(不含l0元),按原价的5-10倍赔偿,若赔偿金低于20元时,则按20元赔偿。
(2)书价在10-20元(不含20元),按原书价的3-5倍赔偿。
(3)书价在20元以上,按原价的2-3倍赔偿。
2、线装古籍、外文原版书、港台原版书、工具书按原价的6-10倍赔偿。
3、丛书、全集或其它成套图书,若污损或遗失其中一册者,按全套价赔偿,未污损遗失部分仍归图书馆所有。
4、中、外文期刊(包括现刊)遗失或裁剪、撕页及污损单行本一册,按半年至全年价赔偿,合订本按该刊一年订价二至五倍赔偿。
5、污损报纸一张者,赔偿1.00元。
三、读者借阅书刊时应仔细检查,如发现损坏、不全等情况,应向工作人员声明,否则还书刊时发现损坏情况,由借阅者负责。
四、为了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保护书刊,人人有责。凡抓获、检举破坏或盗窃书刊者的同志,图书馆给予一定奖励。其办法是:将赔偿金扣除成本后的百分之七十奖给抓获或检举者。
五、凡盗窃书刊者,一律报请学校记过处分,并处以100元以上罚款。
六、赔偿书刊时,由电脑赔书,赔偿之后,不再办理退书退款手续。
七、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如有未尽事项,可随时修改。各系科资料室的图书、资料赔偿办法均参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