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履职补贴,顾名思义,即对某人担任某职务期间(通常是政府部门职位),发放的一定现金补助,目的是鼓励其在这一岗位上认真工作。2009年2月15日,有媒体从广东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分组审议中了解到,为鼓励人大代表认真履行职务,积极下基层调研,省人大特别为每位代表发放了1000元的履职补贴。意在肯定和鼓励代表进一步发挥作用,开创省级人大先例,体现广东人大制度的先行先试。
实施情况对于发放履职补助,有代表表示将进一步履行好职责,
花更多的时间去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图为一名人大
代表在广东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散会后收拾
桌面上的材料准备离去。
从省级人大考量,给代表发放履职补贴开创了一个先例,即使市县人大也多无此做法。此前,全国只有辽宁省辽阳市为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市级人大代表发放每年600元的履职补贴。而广东早在2003年举行的省人代会上,梁光泽等3位代表就曾提出:“市场经济下不能只靠觉悟干活,人大代表也应有职务补贴。”当时省人大有关部门称,正为此展开调研,并尽可能为代表履职争取便利。历经6年时间,履职补贴在2009年变成了现实。2009届广东省人大现有代表790名,其中有6名农民工代表。每人1000元,需要79万元。
代表们讨论广东省[1]对履职的人大代表发放履职补贴的规定,引发热烈反响,代表们纷纷表示,这对人大代表来说是极大的肯定和鼓励,更是广东加强代表工作先行先试的表现。
来自河源市的人大代表黄启彬告诉媒体,钱已经发到他的手中。“事实上,代表在一年的时间中,如果光靠两三次的代表活动和几天的会,是很难履好职的。个人还必须花大量的时间去搞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然后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还必须加强学习,提高审议水平等。而这些都需要经济投入。”黄启彬同时也强调:“我并不缺这1000元,但感觉这对我们是一种鼓励,我会把这钱用到该用的地方去。”
来自东莞市的李锦生代表分析说,中国采用的是人民代表的兼职制,人大代表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相对于本职工作的连续性而言,代表工作很可能会是“兼顾”的甚至“稍带”的,这必将导致代表权力及职能的弱化。“所以,广东人大有必要积极探索发挥代表作用的新机制、新办法。”
来自广州市的朱列玉代表感叹道:“广东人大制度的先行先试在全国是有名的。1000块钱一方面对收入比较低的代表有不小的作用,而更为深远的意义在于,这种举措和探索,体现了广东对发挥代表作用的肯定和鼓励。”来自东莞的阮雪玲代表则进一步指出:“这提醒我们人大代表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素质,更好地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
当然,不同的看法也存在。来自东莞的周广荣代表说:“这个钱有或无,代表同样要尽职尽责,我认为这个钱可以留给集体集中灵活用于人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