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兴科,甘肃镇原人,1979年10月出生,1996年9月考入解放军测绘学院并入伍,中共党员,技术10级,少
校军衔,在读博士。
历任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业务处参谋、队长兼工程师,现就读于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测绘学院。曾荣立三等功一次,先后有6项科研成果获军队科技进步奖,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多次被评为“专业技术能手”,2007年享受三类军队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津贴。2009年被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由本科直接录取为博士研究生。[1]
贵州省能源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刘兴科,男,汉族,1964年生,贵州省织金县金龙乡人,198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程度,文学学士学位。
1982年9月,考入贵州大学中文系,1986年7月毕业,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1986年8月,分配到《毕节日报》社工作。
1986年11月至1987年7月,参加地委讲师团在织金以那中学支教扶贫。
1988年5月,任《毕节日报》社新闻副主任。1991年5月,评为毕节地区首届十佳青年。
1991年12月起,先后担任《毕节日报》社采通部主任、政文部主任、编委委员。
1994年9月至1996年8月,挂任赫章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
1988年5月,任毕节地区文联副主席、《高原》编辑部主编、机关党支部书记(文联无主席,党组书记兼职)。
2001年9月,任毕节地区行署副秘书长[2],协助分管副专员处理计划、工交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日常工作。
2005年11月,任毕节地区煤炭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3]。
2009年,任贵州省煤炭管理局政策法规处长。
2010年3月,任贵州省能源局政策法规处长[4]。